网友:过客(DTES)发表时间: 2002-11-02 17:14:16.0 IP地址:210.38.197.★
无论怎样,强暴拍照裸女是极其恐怖的事情。对于这样的事情,对谁都是极大的痛苦。同时,对于杂志社的这种行经也要讨伐,干吗做些伤天害理的事,而且是作为帮凶的形象出现。社会如果对于这些绯闻十分狂热,那么,我们就太悲哀拉。要讨伐,要道歉,要用法律对当事人于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