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刘晓庆状告光明日报出版社和王建中侵权一案又有了新动向。
由于前段时间光明日报出版社和王建中聘请的律师调查到刘晓庆提供了住址假证明,于是二被告就西城区管辖权提出异议。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于11月6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刘晓庆造伪证被法院处以罚款一千元!
但是,西城区法院仍然下裁定驳回光明日报出版社和王建中提出的“管辖异议申请”,坚持要对此案管辖。光明日报出版社和王建中都表示不服此裁定,并将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王潇王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