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隽目前是舒淇徐静蕾的经纪人 |
信报30日讯:斯琴高娃向名经纪人兼导演文隽追讨28万港元片酬,两追债人被控非法禁锢和殴打中间人的案件已在香港法院开审。昨天下午,文隽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消息确有其事,但此事已经与他无关了。
文隽一接电话,就滔滔不绝地将事情的原委道出。文隽表示,他早已同香港媒体讲过这件事了,但大家报道的重点显然还是在“禁锢殴打”上,他现在想详细地解释一下事情经过。
据文隽介绍,1994年他和姜文合作拍摄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当时有三家公司投资这部戏,云南的一家公司是刘晓庆找的,港台的两家文隽找来,文隽自己担任该片的监制。姜文将斯琴高娃从瑞士请回来,在片中扮演夏雨的母亲,因为两人关系比较好,初拍戏时没有谈片酬。
11天后,斯琴高娃的戏结束,姜文让文隽同斯琴高娃谈片酬,文隽答应付给斯琴高娃11万元人民币以及中国到瑞士来回头等舱机票,但斯琴高娃坚持要36万元人民币。因为剧组没钱了,文隽无奈之下,只能先付了8万元,并表示后面的28万元有钱再付。后来斯琴高娃每次到香港还是找他要这个钱,就在前年年初的时候,三个讨债公司的人到文隽在香港的公司里,向他索取这笔费用,他才知道斯琴高娃找了这拨人。当时不想惹事,就讨价还价,开了5张支票共22万元人民币给他们,算是把这件事了结了。
没想到今年年初,警察又找上门,文隽才知道是中间人擅扣其部分款项,两追债人将中间人非法禁锢和殴打。因为支票上有文隽的签名,警察才找文隽来录一份笔供。但警察也表示此事已经与文隽无关了。
最后,文隽说:“我自己也是受害者。因为影片开始的预算是100万美元,但是戏拍到一半的时候,就没钱了,嘉禾公司又给了300万元才让这部影片顺利结束。不过,后来《阳光灿烂的日子》国外参展的费用都是我垫付的。”(任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