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养和领养,虽然只有一字之别,对象却不同,在制度那里,也有着非同一般的待遇。一方面,法律和制度不同意包养,许多官员却一直在包养,甚至在有些官员那里都有“不包养则无面子”的意识;另一方面,《领养法》规定了领养权利和被领养权利,可现实之中,许多无子家庭却往往不能顺利领养到自己想领养和救助的孩子。不限制包养,却只限制领养——这便是当下社会遇到的人情冷漠与价值错愕。
最近,《蜗居》编剧六六便遇到了类似难题。六六通过微博宣称愿意领养六指弃婴,并承诺会给弃婴“最好的医疗,温暖的家庭生活,良好的教育”,可是,因为六六因与前夫育有一子,六六的热情并不能绕过制度关隘——不够领养的条件。一颗真善美的心,到头来还是遇到了驴肝肺一样的冷酷制度。
让所有的弃儿、残疾儿童,都能找到一个温馨的家,是收养制度的最终目的。笔者认为,只要有爱心、有经济条件和教育能力的家庭,都可以不受限制地领养自己认为可以领养的孩子。可是,笔者查阅了一下这部在1991年通过并在1998年修订的《收养法》,发现收养的门槛确实非常之高。高到给许多社会爱心失望而归。
《收养法》第二章第六条中规定了收养人的条件。其中第一项便是“无子女”。六六,也便是被这一条规定卡死的。同时,还规定“收养人需要年满三十周岁”。同时,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可以确定的说,按法律规定,作家六六确实没有收养孩子的权利。
说到收养,就不得不提一提那位非常厉害的袁厉害。今年1月4号,一场造成了7人死亡的大火把袁厉害这位大好人烧到了风口浪尖之上。当地政府说,袁厉害收养几十名儿童是非法的。而袁厉害的善举确实违背了《收养法》中的多项条款,更没有在当地民政局那里走正规的手续。可是,如果没有袁厉害的收容,这几十名孩子还不知道在哪里流浪,甚至都有可能像毕节被闷死的5名儿童一样暴死街头。
一方面,政府将爱心画地为牢,公众做好人好事的热情得不到释放;另外一方面,我国需要收养的儿童数目异常庞大。民政部对曾在保护中心逗留的儿童数量统计,中国有15万城市流浪儿童,而实际上,有专业人士透露,因为欠缺权威的调查,这一数字可以在15万到100万之间浮动。而政府的收容站以及福利院却并没有像公路收费站一样满地都是。这一上一下,构成了我国社会的收养困境。
摆在眼前的问题是,如果一个制度不能集中利用最多的社会资源去做慈善,则这样的制度就是恶制度,相关法律就是恶法。至于像英国那个靠收养几十个孩子,领取政府高额补贴度日的壮举,在这种制度之中,更是传说。
收养当然要有门槛,但是并非越高越好。如何既能保证收养之后的家庭教育质量,又能让当下社会爱心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需要立法部门、民政部门好好动一动脑子。据了解,在今年的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提议修改已经严重落伍于时代发展、有悖于人文精神的《收养法》。但愿这样的修法能够早日到来。
王传涛(娱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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