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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哥哥向遗产信托人求偿遭否 需另付诉讼费

2011年12月14日09: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梅启明与梅艳芳(资料图)
梅启明与梅艳芳(资料图)


  中新网12月14日电 香港“明报”报道,已故巨星梅艳芳逝世8年,法院已维持梅妈覃美金争产败诉的裁决,只有梅艳芳的两名兄长梅启明及梅德明又掀诉讼,入禀指控其遗产信托人,于03年12月处理梅艳芳所签的遗嘱及法律文件有疏忽,导致遗产损失,要求赔偿15亿元港币。高等法院昨颁令剔除诉讼,梅兄需交付惩罚性诉讼费。

  梅启明昨在庭上陈辞时提起梅艳芳 ,不禁呜咽,力陈其妹的遗产被外人瓜分,“是好严重的冤案”。法官表示,梅启明不是遗产的受益人,无权提出诉讼,故应被告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要求,剔除其申请,并指梅兄全无胜诉机会,下令他支付惩罚性诉讼费。汇丰又指,将提出申请限制梅启明再掀诉讼。

(责任编辑: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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