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娱乐 > 八卦频道 > 内地八卦

方宏进及妻子女儿同时受访 说法完全不一致

2011年12月08日09:50
来源:法制晚报
方宏进 (资料图)
方宏进 (资料图)

  法制晚报12月8日报道 近日,化名“萌杀之”的发帖人自称是前央视主持人方宏进女儿方贞,在微博上对父亲进行控诉。为了证明身份,方贞上传了学生证和自己同方宏进的合影。方贞说,自己发微博是因为找不到爸爸,并讨要抚养费。

  对此方宏进回应称,“她是未成年人,不需要对言行负责。”在方宏进看来,女儿是受他人唆使。这似乎是近年来公众人物中,女儿和老爸公开矛盾的第一例。

  12月1日,方宏进与妻子于红伟离婚案在海淀法院再度开庭,争执的焦点便是方宏进对女儿方贞的抚养费。

  那么,究竟是方宏进包养“小三”抛弃了母女,还是女儿受母亲唆使说了谎话?本报记者昨天分别采访了微博主人方贞和其父方宏进,就网上传言进行核实,并倾听了父女背对背讲述的故事。

  对话方宏进

  我离家出走时是净身出户

  FW:四年前你究竟为什么要离家出走?

  方:2006年时,我和于红伟曾在北京注册了一家公司,她占60%的股份,是法定代表人,我占40%的股份,因为我当时在电视台,所以不能出来做法定代表人。

  我找人经营,她管钱。到银行提款和签名的都是她,公司有钱时她就把钱提出来变成家庭财产,没钱了就不管了。

  2006年、2007年间一些债务就陆续形成了。于红伟的意思是公司欠债了就倒了得了,可我觉得这传出去名声不好,因为以后还要做事情!我后来到上海东方卫视(微博)后每个月能挣十几万,可最后穷得连房租都交不了了。

  我跟她在很多事情上观点不同。

  FW:导致你们感情破裂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方:直接的导火索是我父母去世后,在天津留下一套很旧的要拆迁的房子,我哥嫂住。她让我到法院起诉我哥,要求法院拍卖房子,平分房款。这就意味着把我哥一家人赶到大街上,这是触犯我的道德底线了。我不可能再和她继续生活下去了。

(责任编辑:news)
  • 分享到:
上搜狐微博 与明星对话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娱乐资料库 影讯    电视节目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娱乐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