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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曾诉郭庆祥名誉案二审9月6日开庭 索赔500万

来源:京报网
2011年09月02日09:54
“范曾诉郭庆祥名誉侵权案”二审将于9月6日下午二点半在此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郭庆祥1日晚间在此间举行小型媒体发布会,透露此消息的同时,亦表达了“无论官司输赢,都要坚持把伪艺术从中国艺术界和艺术市场剔出去”的态度。

  2010年5月,郭庆祥以《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一文,对艺术家流水线作画现象提出了批评,认为艺术家必须有思想境界、艺术追求,不能以炒作和包装来欺骗大众。同年10月,范曾通过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向郭庆祥提起诉讼,状告郭庆祥的文章严重侵犯他的名誉权,造成了社会评价降低和精神损失,为此索赔500万元人民币。

  2011年6月,北京市昌平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郭庆祥文中通篇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分别做出了贬损,如“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造成其社会评价的降低及精神痛苦,其行为已构成对范曾名誉的侵害。同时,因郭庆祥曾收藏范曾作品,二人的交易行为中存在商业利益,故郭庆祥称其文章为纯粹的文艺评论的观点,法院不予采信。依据相关法规,判郭庆祥向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7万元。

  在接到一审判决书之后,郭庆祥即决定上诉。

  他1日在此间表示,作为一个收藏家,他认为艺术家的创作态度决定了作品的价值,范曾的“流水线”作画方式已经算不上艺术创作,仅是在不断复制自己,更大程度上是商业产品,因而他这些从“流水线”上出来的画作根本不值几百万、上千万。

  对于当下中国的艺术评论界,他也认为有太多的人不说真话,“给钱就说好”,误导大众对艺术的理解越发偏离,以致众多艺术爱好者和收藏家根本不懂作品价值。(记者 应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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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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