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雷锋》在各卫视热播,也顺便瞄了几眼。终究还是被雷到了。雷锋不再是傻头傻脑地为人民粉身碎骨的伟光正形象了,一下子风情万种起来,各种小露骨小暧昧,仿佛琼瑶大妈附体,当然,一如既往地爱写日记,只不过,日记本都是姐姐送的。
在现实生活中,道德已经沦丧到了体无完肤的地步,《雷锋》的播出,对国民道德水平的反思和回升,多多少少会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为了年轻观众拉近距离,创作者们又把雷锋塑造成了一个达人和潮人,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我们知道,在官方话语体系中,雷锋已经被神化成一个无所不能的变形金刚,已经丧失了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情感和七情六欲,神化一个人的同时也是在妖魔化一个人。
戏说有戏说的功能,它至少在还原雷锋这个标签和符号上做出了自己的努力,他也爱跳舞,爱姑娘,爱皮夹克和雪花膏,赋予了一个活生生的人应该有的欲望,这也颠覆了我们心目中一贯为之的又红又专形象。但是过度戏剧化,我们无意苛责编剧和万恶的收视率,让雷锋从“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变成“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雷人事业中去”,这不仅仅是从说教的极端转化为娱乐至死的极端,而且会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去关注这些细枝末节而忽略雷锋精神的内核。
他人说我们太中庸,我们却偏偏爱游走极端。政治神化让雷锋粉身碎骨,娱乐精神让雷锋天雷滚滚,我想,这都不是我们“勇敢聪明,有智慧,有前途,有远见,思想明朗,看问题全面,天真活泼,令人可爱”的“亲如同胞的弟弟小雷”不愿意看到的。时代造就了雷锋,而所谓的雷锋精神至少在我们这代人上留下了成长的烙印,但是,用当代的语境和流行去生搬硬套,试想,爱跳舞的他,雷锋应该去参加舞林大会吗?惹人爱的他,应该去参加非诚勿扰去吗?爱写日记的他,应该模仿某某局长写纪传体日记吗?或许,我们应该庆幸的是那时候还不流行家庭数码产品。
一部好的电视剧应该是从立意、视觉、故事和品位上,都是让人赏心悦目的;一个真正让人喜欢的时代偶像,是不需要任何人工操作的手段,无论是政治上还是商业上的,来俘获人心的,是因为他卓越而稀缺的品质。是的,他可以小小雷人一下,但也要光芒万丈。
当年,胡适打完麻将,在日记里接连三天忏悔;雷锋在日记里,也为那皮夹克和雪花膏,那两个月的工资自省不已;而我真正希望的是,被《雷锋》的编剧们千般讨好的90、00后观众们,在看了此剧后,会写下这样的日记:我自然而本能地扶起了倒在公交牌下老婆婆,踏着滑板,乘着夕阳远去。
卓一男(娱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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