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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366万代言费官司二审败诉 将重新申诉

来源:现代快报
2011年07月07日12:01
范冰冰方面将重新申诉
范冰冰方面将重新申诉

  现代快报7月7日讯 范冰冰在广州吃上涉及366万代言费的巨额官司!日前有知情人士向记者爆料称:“范冰冰在广州有个广告合同没履行,被人告了,现在败诉了!”

  据这位知情人士透露,广州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以“违约”为由,状告范冰冰及北京博纳美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纳美涛”),称在支出了366万元形象代言费后,范冰冰方面拒不履行合同。这个“范冰冰广告代言合同纠纷案”,该化妆品公司曾在一审判决中败诉并提出上诉,在2010年11月25日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定范冰冰败诉,虽然高姿公司有“侵权行为”,但范冰冰仍要继续履行形象代言合同。

  对此传闻,范冰冰方面代理律师杨律师则回应称:“一审我们是胜诉的,因为合同还没有履行对方就先违约了,所以我们希望解除合约。二审的结果其实无所谓败不败诉,法院还是判定对方违约了,只是要求我们继续履行合同。”据介绍,范冰冰方面将重新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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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衣云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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