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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剧《夜店》:喜剧与恶趣味只有一线之隔

来源:搜狐娱乐 作者:李蝴蝶
2011年06月27日17:59
 


  关于喜剧的定义有很多,不想繁举多说。对于我来说,喜剧是关乎生活的艺术,是荒诞离奇的世界时常闪现的片段。较之于悲剧,我更崇尚喜剧,因为它太难,往上够,它缺乏悲剧的致命一击,容易被观众忽略那背后的深意;往下够,它显得轻盈,容易沦落为剧场戏子低级趣味的万花筒,变成廉价的消费。但也因为低级趣味的廉价消费充满了商业的前景——意识形态的单一审美造成了当下恶趣味的泛滥,拒绝思考的现代人,让伟光正之后的舞台艺术审美矫枉过正地走向了伪光症,肤浅、浮躁、缺乏情怀——喜剧在当下迎来了它最好的时期。说是最好的时期,准确地说应该是市场的最好时期,因为它的受众越来越年轻化,它的制作周期越来越短,它的成本越来越低,回报却在相应地增加;但是遗憾的是,它的高贵的轻盈,也由此变成了浮华的恶趣味。所以在这个背景下,谈论田沁鑫导演的喜剧作品《夜店之天生绝配》显得越来越有必要。

  田沁鑫是戏剧界的翘楚,与孟京辉不同,她不用为一个“误人”的先锋戏剧的标签,拼命把自己搞得“像孟京辉”,她喜欢尝试,玩新鲜东西,昆曲、话剧,甚至电视。不过当我看完《夜店》之后,却似乎并看不到田沁鑫的节奏以及她在以往作品中思考的特性。这部戏多少有些让我看得糊涂,不由地心想,田沁鑫这个舞步是不是有点乱?当然我不愿意以我自己的个人趣味和审美倾向是左右这部作品,所以我选择从解读作品开始,将我的疑问逐渐展开。

  话剧《夜店》改编自杨庆的黑色喜剧电影《夜店》。电影《夜店》是一部编剧痕迹非常强的电影。故事讲述的何三水因为超市老板娘一次误操作而丧失了一次获得9500块彩票大奖的机会而恼羞成怒,三番五次讨要不成的情况下,直接杀进超市,“收款还债”;不料,竟然有大盗杀入,要取回价值千万的,偷偷藏入超市的钻石;讨债者、老板娘、店员伙计、电影演员,几个冤家再次联合,啼笑皆非下制服大盗,成功解救了自己。这样一部荒诞离奇的故事,就发生在同样荒诞离奇的中国当下。

  不过,话剧版《夜店》在这个故事框架下进行了重新的编排。让原来遵循的时间线,拆卸重组,变成以时间线和人物线两个脉络讲述每个人物背后的故事,抢劫已经不再重要,表演成为舞台的主角。在这样的一个基本框架下,故事也由中国警方单一行动,被置换成韩国刑警与中国刑警一同破案。大概编剧以为这一背景的转化会给表达带了了足够的空间。这其实是个不错的方向。既规避了中国当下的某些忌讳,也摆脱了电影版剧本的阴影。利与弊同存,这样的做法也带来了一种叙事的危险:故事在支离破碎之后,张力消解掉了。原本以黑色幽默展示社会奇观的抢劫案,直接奔着另外一个主题去了——每个人都应该有个美丽的爱情。于是我们看到,舞台一下子变成了镜框里的“非诚勿扰”。好一个天生绝配的现代传奇!

  既然是类似选秀版的“非诚勿扰”,那么观众必然要关注每个角色/真人背后的故事,于是故事在每一个叙事的关键点,介入一个角色/真人的身份解读。本来在导演处理上,这些都是三五句就可以说明的问题,但导演几乎放任了演员的表演,将这一部分过渡性介绍演变成了美国真人秀栏目里恶俗的镜头切换——老板娘成了郁郁不得志的乡村女教师,唐晓莲成为一名来自乡村的为了上大学而去超市打工的外来妹,或者变成了一个春情泛滥勾引表弟轮胎的女教师。当然如果我们稍微细心一下也会发现,每次这样的叙述都与性有关。这是低级笑话不可缺少的元素。恶俗的电视文化在这里再次成为叙事的支撑语言,舞台让位于大众审美的偷窥心理。舞台的舞台性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电视语言的平面化和冷漠的镜头直切暴力。而在叙事中,性、暴力、权力压迫、个人的无力感、世界的偶然性这些负面语汇逐渐成为载体,取代了故事本身。这些问题在北京的几部作品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呈现,包括我最近几个月看的孟京辉的《蝴蝶变形记》《我的祖宗十八代》等几部作品。我看到泛电视化正在成为当下戏剧创作的一股黑色暗流。八十年代以来的电视婴儿终于在他们的戏剧叙述中寻找到了释放的窗口。

  在泛电视语言中,另外一种形态也逐渐显露出来,那就是喜剧桥段的段子化。桥段是设计,段子则是拿来。电视文化是一种快餐文化,没有存储和回闪,其本身的消费特质就代表着快捷与价值的短期化。《夜店》也包裹了这一层甜蜜的糖果外衣,大面积使用方言、现实的简单模拟、性消费、情感去质化普遍存在。当然,单纯地说《夜店》,也许有些不公平。实际上单一化、平面化、快餐化,一直是当下喜剧作品一直面临的问题。微博、手机短信,为我们创造了大量的可以直接获得的廉价智慧,这一廉价智慧的易得性也让喜剧创作者难以拒绝。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往昔为了营造一个喜剧桥段所花费的时间被逐渐转化为三言两语的俏皮话,在喜剧中恣意乱飞,戏剧中的间离效果,变成了民间段子的无节制贩卖。“吃着尿素泡的豆芽”这类的话就是代表。我一直主张喜剧要有当下性,意即喜剧必须与生活发生某种联系,这是喜剧的根基所在,如果喜剧不再是喜闻乐见的,喜剧就彻底抛弃了观众,但喜剧的当下性不能简单地把日常态的嘲弄机制转变为只言片语的段子化的机械拷贝。一旦桥段演变为段子,桥段不再附着在人物身上,人物就会集体消失在舞台上,沦为符号。

  在上面所进行的批评进程中,我认为《夜店》以及当前的喜剧创作中,导演以及编剧、演员,应该在现在的基础上进行一次清理运动,把工作坊训练从戏剧本身里清除掉,把廉价智慧进行再创作,让喜剧更好看,而不是更闹腾。我想癫狂喜剧的所指不应该是疯癫,而是闹剧。如果分不清这个,喜剧将仍旧是低廉的恶趣味。

  李蝴蝶(剧评人,《新京报》文娱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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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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