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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遗产官司终告了结 法院终审梅母败诉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1年05月11日06:17
梅妈前日离开法庭时表示,争产尚未结束
梅妈前日离开法庭时表示,争产尚未结束

  信息时报讯 香港巨星梅艳芳2003年病逝后,遗产官司纠缠多年,前日终于有了了结。争产连番败诉的梅妈前日上诉至终审法院,即日被驳回。争产案2008年开审时,遗产包括五个物业及现金,当时值逾亿港元。争产期间,梅妈的每月生活费由原本的7万港元提升至最高的15万港元,遗产经消耗只剩下三个物业,但随楼价飙升,现值反升至约1.7亿港元。

  据悉,梅艳芳怕母亲乱花钱,早早耗尽遗产,于是在去世前27天订立遗嘱,将自己名下两个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并成立信托基金管理余下遗产,每月向母亲提供港币7万元生活费,直至她离世。其母覃美金质疑女儿宁愿把遗产交给外人也不留给家人的做法,先后控告遗嘱执行人、遗产受益人等,但多次都被法院判决败诉。梅妈律师前日在庭上指,梅艳芳签署遗嘱时神志不清,加上不清楚遗产注入信托基金后如何运作,故认为所成立的信托基金无效,但法官即日驳回其上诉,并押后颁判词。

  目前梅艳芳名下只剩下位于香港南区寿山村道故居、跑马地一处中层单位,以及赠予好友刘培基的一处顶层单位等三个物业,地产代理最新估计总值约1.7亿港元。但由于梅妈的生活费增加,加上支付管理遗产信托人等费用,遗产现金已所余无几,梅妈随时“断粮”。87岁的梅妈前日被问是否够钱用时轻松地说:“有得吃就够啰。”虽然被判终极败诉,但她仍未罢休,“还有下文,你们慢慢看”。

(责任编辑:衣云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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