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商马先生提供的那晓娥提票单据之一 |
那英应该也没想到沈阳演唱会惹来这场经济纠纷 |
羊城晚报1月14日讯 那英近日麻烦不断。继“警车开道取演出服”风波之后,昨日,广州一演出商马先生来到羊城晚报,称在去年9月30日那英沈阳演唱会中,那英的堂妹那晓娥侵吞票款160万元至今未归还。此外他还控诉那晓娥采取非法手段指使第三方公司向购票人开具虚假发票,骗取国家税款。
“那家姐妹已收足了演出费,凭什么还要侵犯投资人权益,还收投资方的门票款?那英演唱会她们做出这样的事,那英是否知道,她会怎样想?”马先生携着相关材料来到本报。对此,当事人那晓娥承认了提走门票一事,但对票款数目有异议,“钱不是这个数,差距很大。” 她还表示,如果交还票款,也不应该给马先生:“合同里没有他的名字,提票单据上面也没他的名字。”
演出商诉苦:那晓娥提票拒付巨额票款
“我在沈阳投资主办了2010那英演唱会,但这场那英经纪人、同父异母的姐姐那昕(又名那辛)所说的’绝对火爆,亏钱我补‘的演唱会,实际上亏得一塌糊涂门票收入不到总票房的30%。”马先生说。
马先生表示,他在演出之前就付了那英方面演出费共320万元。“投资有风险。作为投资商,我们愿意承担风险,正视亏损,并依法纳税。”没想到,经那昕介绍认识了那英和那昕的堂妹那晓娥后,麻烦接踵而来。由马先生提供的那晓娥名片显示,后者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皇姑区局的副局长。
马先生回忆,那昕介绍他认识那晓娥,是因为那晓娥表示她可以说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市电信设计院、省农业银行等多家单位购票。之后,那晓娥向演出总票房处先后提走价值160万元的门票。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马先生提供了一叠提票人姓名为“那晓娥”的单据。“她以先提票,后凭发票向以上单位收回票款为由,只给我写个拿票未付款的欠据。”因为票款始终没有收回,马先生称这场演唱会至今未能完税,但他指出,那晓娥为了侵占票款,通过第三方渠道弄来劳务广告费之类的增值税发票而非演出报税的专用增值税发票,提供给购票单位。“那晓娥一直谎称自己没收到票款,其实隐瞒了有些单位在拿票时就已付了部分票款的事实。”
多次沟通未果拟诉诸法律
马先生称,事情发生后,他一直通过各种合法途径与那晓娥沟通。但每次联系,对方都拒绝支付票款。“她堂而皇之地说票款跟投资方"不挨着",这般强词夺理,简直闻所未闻。”马先生还称:“之前在处理演出场地安保费的问题上,那晓娥表示“我说啥时收,他们就啥时收安保费,我让他便宜就便宜”,还向我索要5万元去"打点",但最后我还是交了原定的45万元安保费,当我追问原因,她根本不理。”
马先生表示,此事他也跟那昕沟通过,但对方提出马先生还有一笔交通运输和搭台的费用未付。马先生解释:“这笔钱原本是20多万元,但对方报高了价格,都接近40万元了。据我了解,演出设备并不是从北京运来的,而是就近找的,因此我提出付钱可以,让对方提供车辆的过路费等明细,但对方一直没给,因此这笔钱才没结清。”在找不到办法让那晓娥还钱的情况下,马先生表示,他正考虑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那晓娥说法:承认提走门票,质疑票款数目
羊城晚报就此事采访了那晓娥。她表示:“提走票是有,但钱不是这个数,差距很大。”她坚称款数只有“100万元多一点”,“我一直等着跟当事人对数”。
那晓娥还承认票已经卖出去了,但钱没给马先生,因为她是向马先生的合伙人王文华提的票。“收条签的是我和王文华的名字,给马先生也不对啊。我把钱给马先生,那个姓王的回来找我要钱,我怎么办?!”那晓娥还认为,马先生不是投资商,“合同里没有他的名字,票的收条上面没他的名字”。
【律师观点】
演出商代理律师:如非法转移票款,将构成侵占罪
马先生究竟有没有资格向那晓娥追款?那晓娥究竟有没有权利将票款交给那昕的红创公司?记者就双方争论的焦点采访了辽宁诚信为民律师事务所的吉元律师,如今她也是马先生的律师。
焦点一:马先生的收款资格
吉元认为,马先生有资格向那晓娥收票款。“这个演唱会确实是华商中视跟红创签的合同,华商中视是主办单位,红创只是负责演出。而马先生则是华商中视委托的全权代理人。事实上,整个演唱会对内对外都是马先生在负责,他是组织运营投资人,而王文华只是一个小投资人和办事的人。没有马先生的委托,王文华不可能出现在总票房。马先生和王文华之间有一个备忘录,约定票管方面一定要有马先生的认可,因此那晓娥的提票欠条实际上就是对马先生负责的。”
马先生则表示,他怀疑王文华贪污票款,逃走了。“他(王文华)不接电话,我们现在已经报案了,我调查的结果是说这个人有诈骗前科。如果那晓娥拿王文华来当借口,那我怀疑他们俩是同案。”
焦点二:票款数目究竟多少
吉元表示,那晓娥所提门票,其款数经核实确实是160万元。但为何那晓娥只承认100万元多一点?吉元说:“她是把马先生还没给红创的那笔钱抵进去了。另外我再举个例子,在那些单据里,最大的一笔是50多万元的单子,当时王文华跟那晓娥约定是按六折给的,结果50多万元就变成30万元了。那20万元去哪了?是谁拿了?如果没有马先生的认定,王文华是没这个权利给打折票的。”
焦点三:票款到底去哪里了
吉元说,在受马先生委托后,她曾到由那晓娥代售票的一些公司作调查。“其中一个单位的相关人员表示,他们已经给了那晓娥钱,对方也给了他们发票,但不是演唱会的发票。这些都有录音为证。这场演唱会因为票款未结清的问题,一直没开发票,对方给的是什么发票?”吉元还表示,她在另一些单位的相关人员那里遭遇了困难。“我问他们票款给了吗,他们表示不能说,他们之前跟谁联系的,就只跟谁联系。”
焦点四:票款是否能抵欠款
那晓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一直等着跟当事人对数。”但吉元表示,事情正相反。“我们一直希望能跟那晓娥坐下来,好好把账目算清楚,该付多少就付多少。但是,我至今都没见到过那晓娥。”
吉元称,演唱会结束后,马先生曾经多次找那晓娥要求结算票款,但那晓娥以马先生还欠红创公司60万元尾款为由拒绝。吉元称:“演唱会是华商中视和红创一起搞的,那晓娥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这笔款她没有权利去抵付。如果她拿票款去抵马先生的欠款,这就说明她认定那笔票款是属于她自己的,她有权利去储备和转移,这是一种非法持有的行为,构成了侵占罪。更何况,这笔尾款的数目还未经双方确认,那双方应该坐下来确认数目究竟是多少。”
羊城晚报记者 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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