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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毓芬被港媒曝“失初夜” 火大欲控告索赔

来源:搜狐娱乐 作者:高飞
2010年05月05日08:00
李毓芬表示从未接受这家杂志访问
李毓芬表示从未接受这家杂志访问

  搜狐娱乐讯 据香港媒体报道 继王心凌后,李毓芬也陷入“初夜”风暴。新一期香港新Monday杂志封面,在李毓芬美照下印了斗大5个字“我不是处女”!李毓芬3日说,她从未接受这家杂志访问,也从未公开说过这5个字,她经纪公司多利安已去电杂志表明将提出告诉。

  “初夜”话题对女星杀伤力无庸置疑,王心凌自事发后至今仍未露面,李毓芬则是自上周末起撤掉所有工作,足不出户。她经纪人表示,虽然这杂志在台湾并没有贩卖,但现在任何新闻很快就会在网络蔓延,李毓芬非常错愕难受,也还不知道该如何跟爸妈交代。

  据了解,该报导源起日前李毓芬与同门吴亚馨、宋纪妍一起出席活动,因为王心凌风波正热,现场有媒体问起三人“初夜”,当时,吴亚馨挣扎了老半天后吐出一句“总之是在爸妈同意之后”,两个师妹李毓芬与宋纪妍立刻跟随,以同样答案给媒体交差。

  没想到香港杂志重现当日情景,却说成“豪放台模讲性”,在内页李毓芬的照片旁还标明真实对白“在爸妈同意下的18岁失去”,并直接写说她说“我不是处女”。

  多利安经纪公司说:“这是标准的断章取义,她们三人只是不想装清纯骗大家,但没人说过几岁,也没说过不是处女。”多利安决定提告,要求1000万精神赔偿,李毓芬则说,她从没想要跟媒体交恶,如果求偿成功,将捐给慈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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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布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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