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拒绝“捐赠和解” 庭审细节曝光
来源:
华商网-华商晨报
2009年12月09日10:16
据知情人士透露,今年10月21日的庭审现场,原告张艺谋与被告作家及出版社均是委托律师出面。在庭审时,张艺谋的代理律师佟洁指出,《印象中国:张艺谋传》在奥运开幕式后第三天推出,书中有近三分之一的内容都和张艺谋的家庭生活、感情经历以及成长历程有关,第三章到第六章更以大篇幅详细描述了张艺谋和巩俐过去的感情,这些内容均未经张艺谋本人确认过,再结合封面张艺谋的肖像以及他的签名,足以给读者和社会造成严重误导,而作者黄晓阳提供的“书中内容均有出处”的证据也恰好证明了书中大部分内容是从网上或者从其他区渠道道听途说、七拼八凑而成的,但书中都直接写成了“张艺谋说”,对读者造成的误导更加严重。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书确实存在大量涉及侵犯张艺谋隐私权和名誉权的行为,此外,两被告均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封面上的签名系张艺谋本人所签,故法院认定,二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原告张艺谋的姓名权。
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当时出版社为求和解,曾提出以张艺谋的名义在汶川捐建图书馆以提升其美誉度,但遭到了张艺谋方面的拒绝,坚持要作者及出版社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
昨日,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两被告严重侵害了张艺谋的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停止涉案书籍的再版印刷和发行,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张艺谋经济损失4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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