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活动名称:华语青年影像论坛影像观摩周(以下简称:影像观摩周)。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华语青年影像论坛影像观摩周展映活动。
第三条
华语青年影像论坛影像观摩周由中国电影家协会主办、电影艺术杂志社承办。
第四条
影像观摩周是华语青年影像论的主体活动之一,秉承“电影工业从青年开始”的宗旨,推介华语电影新人,鼓励华语原创作品,增进华语电影工作者和观众之间的相互了解,推进跨地区的电影交流与合作,促进电影产业发展。
第五条
华语青年影像论坛影像观摩周每年11月在北京举行。
第四届华语青年影像论坛影像观摩周于2009年11月1日至11月6日举行。
第六条
华语青年影像论坛组委会负责挑选和邀请华语电影作品参加影像观摩周。
符合下列条件的故事影片可作为影像观摩周候选作品:
1.作品不含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2.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3. 作品须为35岁(含)以下作者独立完成之作品,或35岁以上,40岁(含)以下作者独立完成的前三部作品;
4. 2008年9月-2009年8月制作完成的作品,时长不限;
5. 放映格式:35毫米胶片、数字BETA(PAL)、HDV(PAL)或DVD(优质)。
第七条
凡报名参加影像观摩周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1.作品DVD拷贝一张(内容须与影片最终版本一致),非普通话对白影片须提供有中文字幕的版本。
2.一套填写完整的参展表格,若有其他相关资料也可增补附页或另附。申请者可登陆论坛官方网站www.filmart1956.com下载报名表。
3.以上资料请于2009年9月6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信封请注明:华语青年影像观摩周。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22号,中国电影家协会《电影艺术》编辑部(收)
邮编:100013
电话:86-10-64296227、64296226
传真:86-10-64296554
电子邮件:tanzh@filmart1956.com
联系人:谭政、王纯
网址:www.filmart1956.com
第八条
以上材料寄出同时,请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论坛组委会,告知邮寄之时间、邮寄方式、邮寄内容以及运输单号。
第九条
所有报名参加影像观摩周作品的DVD拷贝将由电影艺术杂志社存档(若需退还者,请在参展表格中注明),所有存档资料均不对外公开,不做任何拷贝,仅供相关学者内部研究使用。
第十条
入选影像观摩周作品须提供:
1.影片完成版拷贝一份(35毫米胶片、数字BETA、HD或DVD),非普通话对白的影片须提供有中文字幕的版本;
2.不超过1000字的影片故事梗概和导演阐述各一份(有英文译件请附上);
3.一幅导演肖像近照、三幅工作照、五幅剧照、五张影片海报、影片片花(或宣传片);
4.以上材料请于2009年10月15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或送出。
地址同上。
第十一条
参加影像观摩周所发生的邮寄费用均由作者自行承担,上述物品在邮寄过程中若有遗失或损坏,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语青年影像论坛组委会将保障作品在影像观摩周期间的安全。
第十二条
入选作品作者须同意论坛组委会将其作品片花、剧照、影象截屏、本人照片、文字阐述及特别提供的资料用于论坛手册、文集、网站或其他主题宣传活动。
第十三条
论坛组委会郑重承诺:所有参加影像观摩周作品仅限于论坛指定影院放映。
第十四条
论坛组委会保留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华语青年影像论坛组委会
二○○九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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