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当观众都无奈地发现,他们一直追看的电视剧不能幸免地“惨遭”电视台的删减时,挥舞着大剪刀“咔嚓咔嚓”的“剪刀手”电视台,在观众们的眼里似乎就不那么可爱了。
制作方很愤怒——电视台删减剧作是一种违法行为
针对目前常见的电视台对电视剧进行删减的现象,首都广播电视制作业协会会长、著名导演尤小刚近日毫不客气地指出:“其实按照广电总局电视剧播出管理条例的规定,所有制作出来的电视剧都是经过审批立项的。如果你要进行删减或者说重新剪辑,那么就需要重新申请立项。严格说来,电视台的这种做法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或者说是执法不严。”尤小刚还披露,很快广电总局也会加强对这方面的管理,改变这种状况。
业内人士透露,制作方和电视台在合作的时候还是处于弱势的地位,发布会上也说今后在双方合作时,如果有需要,广播电视制作业协会也会出面帮助协调。
“胡剪”是商业对文化的强权肢解
前一段时间热播的电视剧《舞者》打破了近年韩剧唱主角的收视格局,随着电视剧的播毕,有观众指出《舞者》被电视台删减的太多导致情节不完整。为此,《舞者》导演刘心刚也公然表示不满。
有观众认为:湖南卫视按类似于《丑女无敌》的一贯风格对《舞者》进行粗暴“肢解”,使得整个剧情逻辑不清。
导演刘心刚称:“海岩剧的思路就是前面铺陈,后面慢慢收网,情节逐渐紧凑。但这次的《舞者》完全被破坏了,看了第一集我就觉得很晕,自己拍的片子经过湖南卫视的处理后,连我自己都看不懂了。删掉的内容太多了,而且这次的删节根本是毫无道理的,完全破坏了这个故事的逻辑。我可以负责任的说湖南卫视这次的剪辑就是‘胡剪’!是对原作的不尊重,更是商业对文化的强权肢解! ”
播出方很有理——制播双方沟通好了就不算侵权
制片方和负责播出的各卫视也屡有冲突的消息传出。那么,电视台究竟有没有权删减所购买的电视剧?记者采访了安徽卫视节目推广部的相关负责人胡先生,他说:“这个(电视台是否有权利删减)国家职能部门没有界定能不能,但是按照既定的业内规则,电视台肯定会根据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
胡先生告诉记者:“其实,每家电视台都会去删减电视 剧 的 内容。”“那这种情况算不算商业对文化的强权肢解?”记者问。胡先生表示不能这样理解,“比如说一集电视剧时长是50分钟,而电视台只有46分钟的时间档,那么肯定会删减,或者对电视剧的集数进行调整。 ”
“那你们在删电视剧的过程中遇到导演对删减不满的情况,是如何解决的呢? ”记者问。
“我们好像还没有导演反对这么做。”胡先生说。
“那就是说,虽然国家没有明确界定电视台删减的权力存不存在,但是导演和制片方通常和电视台没有起过太大冲突?至少你们没有? ”记者问。
“是的。 ”安徽卫视节目部相关负责人胡先生透露,“安徽卫视一向尊重导演、制作人、编导、艺人的想法,我们上周还参加了在重庆举行的电视剧春季推介会,参加的目的就是希望与制作团队多加强交流,促进电视剧的良性发展,以达到观众的需求和最佳效果。
观众很无奈——实在想看完整的就上网看吧
影视剧遭电视台“强制瘦身”,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很多观众对一直追看的电视剧作屡遭“剪刀手”表示不满。
也有观众很无奈:有啥办法呀!我们说了也不算,忍着吧!实在想看就上网看完整版的吧!
法律专家打起“太极拳”——该删?不该删?看情况吧!
由于《团长》首播被江苏卫视在零点抢先,已经输在起跑线上的东方卫视为了赶上进度三集删成两集播,让原来第三集出场的主角龙文章提前至第二集亮相,把收容站一些细节描写情节放在以后的剧集中,以闪回的形式播放。
法律专家认为,东方卫视播放删节版的剧集,从法律上说有侵权之嫌,因为作品完整权是著作权的基本权能之一。但是,根据电视剧从制作到电视台播出的行业规律,电视台如果有权对电视剧进行编辑、修改,而且删减行为也得到制作公司的肯定,那么从法律上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不过,制片方为了经济利益而放弃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是对自己声誉的损害,也是对观众的不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