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艺人梅艳芳之母覃美金。 |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已故艺人梅艳芳之母覃美金,因爱女遗产现金不足以支付其12万港币生活费,被法庭颁令停批生活费!
自梅艳芳2003年去世后,梅妈多次为爱女遗产提出法律诉讼,不久前被判败诉,又因欠下律师20万港币费用,随时被对方以“第三债权人命令”冻结梅艳芳遗产现金用作还债。上周法庭揭露遗产现金只剩下8.5万港币,连支付梅妈每月生活费12万港币都不够,难怪法官劝梅妈接受现实,到社署求助。
不过,梅妈并没打算申请综援金,也无意搬离月租3万7000港币的跑马地山村道单位。
梅妈打算找阿梅生前好友包括刘德华、张学友、谭咏麟和成龙帮忙解决近数月的生活费,逼不得已便要向财务公司赊借度日。梅启明打算在铜锣湾时代广场或崇光百货行人专用区摆档卖艺,并以“麻包袋充乞衣装”,由梅妈在街头主唱《万恶淫为首》的名曲,他就在旁打锣、弹结他伴乐,并播放阿梅的歌曲和摆放其旧杂志,吸引途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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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0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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