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让林青霞一炮而红的《窗外》根本没有在台湾公映过,甚至没有在当地出版过合法的音像制品。这部被禁演35年的影片随着导演宋存寿的过世,目前有望在台湾首次公映。据悉,已经归隐的林青霞半年前买下影片版权,有望趁台湾电影资料馆将筹办宋存寿电影回顾展的时机,在台湾首次做公开放映。记者采访了台湾著名影评人、金马奖评委梁良,他告诉了记者这部电影的来龙去脉。
《窗外》是已故著名导演宋存寿的重要作品,也是林青霞首任女主角的电影。
这部改编自琼瑶1963年同名小说的师生恋题材电影,1973年拍摄完成后就遭到琼瑶以版权问题制止影片在台发行,也成了宋存寿生前的遗憾。因为琼瑶的母亲认为,女儿写书的目的是为了骂自己。在1964年,由陆建业创办的建业公司买下了《窗外》的电影版权,并将其拍成黑白电影后,琼瑶的母亲躺在床上绝食,琼瑶则在母亲的床前跪了几天几夜,才将此事平息下来。没料到8年之后,陆建业又要拿出《窗外》重拍。但琼瑶母亲此时已患上了轻度精神分裂症。最后,琼瑶同意电影公司继续拍摄《窗外》,但禁止在台湾公演。1973年《窗外》完成后,由嘉禾代理,在香港进行了首映式,并在全东南亚相继发行。林青霞凭其清纯的形象一炮而红,最终成为一代巨星。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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