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赵本山的家乡捧红了,这次,我不可能,也没有理由和自己的媳妇带着一个骗钱的公司回到家乡坑父老乡亲!”著名小品编剧、赵本山老搭档何庆魁的话仿佛言犹在耳,而他从“万里大造林”中非法牟利600余万元却已成事实。
昨日,内蒙古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乌日图已证实,何庆魁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林地销售利润、形象代言费达600余万元,其中,打到其银行卡上的现金有197万元。
借款、代言提取500万元
从专案组提供的《合同》文本以及何庆魁亲笔签名的“结算清单”表明,犯罪嫌疑人陈相贵2003年在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以虚假广告宣传和非法经营手段吸纳社会公众资金时,何庆魁和已故女笑星高秀敏以“无形资产”入股,成为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的合作伙伴。
乌日图介绍,2003年11月30日何庆魁与陈相贵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百万公顷大造林工程”的《合同书》。在这份合同书上何庆魁、高秀敏以无形资产入股,拥有财务核算利润20%的所有权。警方还搜查到由何庆魁、陈相贵亲笔签名的“结算清单”。这张“结算清单”显示,截至2004年1月31日,共销售林地22666亩,依据每亩(1亩300元的预计利润)20%的利润提成规定,何庆魁、高秀敏提成136万元。
除了提取林地销售利润,何庆魁、高秀敏还以形象代言人的身份提取代言费。乌日图披露,2005年7月、2007年6月,高秀敏、何庆魁两人分别与陈相贵补签了一份形象代言《协议书》。两人签订协议的时间不同,但是获取代言费的额度相同。何庆魁形象代言的《协议书》规定:乙方(何庆魁)作为企业形象代言人进行广告宣传的劳务费用酬金每年共计人民币150万元(个人所得税后),按月支付人民币12.5万元(个人所得税后),汇入乙方指定账号。
司法审计显示,何庆魁已经从万里大造林公司以借款和形象代言费名义提取了500万元。
打着“造林”的名义坑钱
“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何庆魁在万里大造林案件上确实做到了。”乌日图笑着说。据介绍,陈相贵、刘艳英等万里大造林公司高管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后,何庆魁马上作出反应:以副董事长名义向公司员工和全国购林客户发表《公开信》,为犯罪嫌疑人鸣冤叫屈。其后,何庆魁又在北京某律师博客上发表文章称“造林造不出犯罪”,呼吁搞所谓的“护法维权”。
据万里大造林专案组办案人员介绍,自治区公安厅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投资群众的经济损失,此前已经向何庆魁追缴有关涉案款项,但何庆魁为了保住既得利益,继续为犯罪嫌疑人陈相贵鸣冤叫屈,拒不退出其收取的涉案资金。
办案人员表示,公安机关将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依法全力追缴涉案款项,决不让投资群众被骗的血汗钱被万里大造林公司大大小小的既得利益者非法占有。郑颖刘俊霞
内蒙万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长被捕
涉案金额达13亿
内蒙古公安厅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件侦办情况,目前,万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长陈相贵等人已经被捕,涉案林地已由各地人民政府负责接管,并得到了正常的管护。相关涉案资金追缴工作公安机关正在加紧进行,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将于近期侦查终结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07年8月22日,内蒙古公安厅根据群众举报和相关行政执法监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对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正式立案侦查。经查,万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总经理刘艳英等人自2003年以来,以托管合作造林高回报、零风险为诱饵,通过虚假宣传和培训洗脑不断发展业务人员认购或介绍他人认购“林权”的手段,诱使全国3万多名群众投资所谓的速生丰产杨树林,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资金,转让林地(林权)43万余亩,涉案金额达13亿元,已涉嫌非法经营等多种经济犯罪。
目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已立案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其中陈相贵、刘艳英、陈奇、郜誉钧四人已先后被逮捕,同时扣押查封冻结大量涉案资金资产,对万里公司总部的清盘工作已于2007年12月26日结束。
(责任编辑:Michel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