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宣扬恐怖、暴力、残酷等不良内容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将不允许在市场上出售。昨天,记者获悉,为了控制和清除此类音像制品的不良社会影响,防止含有恐怖、暴力、残酷等内容的出版物通过正规出版途径进入市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发出了《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对“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进行专项清查。
根据总署的通知,所谓“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是指以冤魂厉鬼、异性怪魔等异类非人为形象塑造,以奇异的超验幻想、离奇的梦魇谵妄为虚构手段,以恐怖骇人、惊悚阴森、离奇悬疑的超现实情节为故事题材,以追求惊惧恐怖的感官刺激效果为目的的音像制品。
《通知》要求各省级新闻出版局组织专项清查活动,对2006年和2007年已经出版的音像制品进行一次认真清查,凡是含有禁载内容的,一律下架、封存、回收,并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做出相应处理。而对于2008年音像年度出版选题计划中含有“恐怖灵异类”内容的,则要求立即停止制作,撤销选题,删除,若音像出版单位违规出版“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总署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记者了解到,恐怖类出版物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危害极大,去年,一本名为《死亡笔记》的书在青少年中风行一时,武汉等地多所中小学附近的文具店甚至把《死亡笔记》摆在显著位置出售,该书包含了神秘主义、死亡、报复等诸多感情因素,这些黑色感情将对孩子幼小心灵产生非常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影响孩子的人格发育。因此去年5月,总署曾经下发了《关于查处〈死亡笔记〉等恐怖类出版物的通知》,联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开展查缴《死亡笔记》等恐怖类印刷品的专项行动,集中清理了以《死亡笔记》为重点的一批“恐怖”类出版物。
据悉,除了严禁出售“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外,为了扼制音像制品的“低俗之风”,从去年底开始至2008年3月中旬,新闻出版总署还在全国范围内对音像制品进行集中整治,打击音像制品的内容和封面宣传的低俗化现象,主要针对那些粗制滥造、拼凑庸俗内容,制造卖点的音像制品,如为片面迎合市场,打着“性健康”、“性教育”的幌子,内容缺乏科学性,封面大多采用挑逗性的宣传文字或图片等,甚至将原本内容健康的音像制品低俗化、庸俗化,标上“绝对情色”、“十八岁以下不宜观看”等字样并印有半裸体照片的;或以“人体艺术”的名义,出版所谓的“人体写真”,大量反复展示女性裸体形象,内容夸张庸俗,趣味低级的音像作品。对于此类“低俗化音像制品,总署要求各音像出版、制作单位立即停止制作、出版和销售,并进行封存和回收,否则也将依法进行处罚。”
特约记者郑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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