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薇)昨天,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召开专家论证会,指称浙江曲艺杂技总团进行商业演出的节目《天女散花——空竹》从编排、音乐到服装都与该团的《俏花旦·集体空竹》如出一辙,已经构成了对其著作权的侵犯。
中杂的《俏花旦·集体空竹》首次将传统的抖空竹技艺与中国京剧中的“花旦”元素、跳步、碎步圆场、翎子等进行有机融合,“文活武练”,具有独创性、新颖性。该节目2004年10月首演于东城区天地剧场。2005年2月,在第26届法国“明日”国际杂技节荣获最高奖“法兰西共和国总统奖”。
然而,自2006年5月起,浙江曲艺杂技总团的《天女散花——空竹》作为《天堂风情》晚会的主打节目开始对外演出,两个月内就在美国、俄罗斯等地演出了40余场。经过来自国家版权局、中国文联维权办、中国政法大学的专家论证,《天女散花——空竹》和《俏花旦·集体空竹》在编排上相同点达80%以上,而音乐和服装几乎一模一样。
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国首例杂技作品著作权纠纷。杂技界知识产权观念普遍淡漠,我们率先在同行业内发起维权活动,就是想唤起业界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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