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著名摇滚歌手
窦唯将于本周在
北京宣武法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他犯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据悉,此案源于窦唯去年毁坏某报社电脑等物品以及火烧报社门前车辆一事。
检方的起诉书称,2006年5月10日11时许,窦唯在某报社内,因对该报的有关报道不满,将报社的电脑、显示器、DVD机等物品毁坏,经鉴定损失价值1644元。
当晚6时许,窦唯在该报社门前,往停放在此处的丰田牌轿车上泼洒汽油,然后点燃毁坏,经鉴定损失价值5379元。事发后,窦唯拨打报警电话自首。公诉机关认为,窦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检察官透露,公安机关于去年12月5日对窦唯做了司法精神病鉴定,结果证明他是负完全刑事责任的人。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炊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