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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记者从北京获悉,备受关注的原央视著名主持人文清起诉重庆一媒体名誉权官司一案,经审理,以严重损害文清名誉权为由,终审判决重庆某媒体公开向文清赔礼道歉,并赔偿文清精神抚慰金10万元、交通费损失6640元、公证费4080元。据悉,文清这次获赔精神抚慰金10万元,创下了目前中国明星获赔的最高纪录。
据了解,该官司缘于去年该媒体的一位记者,从网上的帖子上看见一条文清开车“小挂蹭”的新闻线索,因缺乏经验,来不及向当事人求证,便很着急地在第二天的“文娱版”刊登了一篇《车祸后不接电话也不赔偿,央视主持人文清拽什么》的文章。
文章刊登后,许多媒体予以转载,一些网站为追求点击率,未经该媒体同意,将此稿内容擅自加以编撰,加深了文清与重庆某媒体的矛盾。
文清在某网站看见后声称,重庆某媒体是严重失实的报道,致使观众对她产生极大误解和反感,使其名誉和声望受损,社会评价降低,给她带来的巨大的社会压力和精神痛苦。一怒之下,文清一纸状纸将重庆某媒体告上了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
2006年12月7日,经审理,海淀区人民法院判文清“名誉权官司”胜诉,重庆某媒体败诉并判赔精神抚慰金10万元。
今年1月,重庆某媒体对判决不服,上诉北京市一中院。本月15日,经审理,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终审判决重庆某媒体败诉。
据《华西都市报》
一审法院判决《重庆商报》赔偿文清10万元精神损失费后,报社方面提出上诉。昨天,北京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赔偿太多了,我们并没有对她造成严重伤害...
2007-04-05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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