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香港演艺人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香港传媒侵犯公众人物私隐的综合研究》调查报告。
这项2006年5月开始进行的调查显示:2004年至2005年期间涉嫌侵犯艺人私隐的相片数目增加了约50%;半数市民自称不喜欢阅读“八卦”杂志,近七成认为有关杂志曾经严重侵犯公众人物私隐,但却有近八成市民过去曾经阅读这些杂志;关于立法管制的问题,倾向支持加强立法者稍占多数,约是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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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市民评为属于超越“民事罪行”的行为:包括记者偷拍艺人在表演场地后台更衣,艺人于寓所内更衣,艺人一些私人身体特征,以及艺人在寓所内与男女朋友亲人聚会。
(责任编辑: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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