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进入大赛总决赛的选手,必须在决赛前与光线传媒签定基本合约,方可取得参加决赛的资格。
2、活动组委会对参赛者在参赛期间的形象表演、活动照片或录像拥有使用权。
3、活动组委会对上述制作的作品有完全的著作权,并可为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保存、使用、发表、发布,而无须征得参赛者同意或支付任何报酬。
4、.上述保存、使用、发表、发布的权利不以参赛期间为限。
5、参赛者在《报名表》内填写及递交的任何个人文字、音像资料,光线传媒、主办方及赞助商将保存并可免费用作以下用途:
A.只限于与活动有关的宣传、推广及相关活动;
B.可用于电视制作或制成光碟播放相关活动节目,活动组委会有权推广、发行该节目到中国境内外;
C.发放于新闻界、其它传媒、广告商、比赛评委及公众人士;
D.在本次活动官方网站发布,并可为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保存、使用、发表、发布,而无须征得参赛者同意或支付任何报酬。
6、.报名者应如实填写表格内容,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者,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7、.活动组委会在收齐参赛者填妥的表格及资料后,将安排参赛者进行海选,参赛者须按预约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海选,逾期者按弃权处理。
8、.如报名人数太多,不获通知的参赛者即表示落选,组委会将不会作个别通知,恕请谅解;
9、.参赛者必须仔细阅读《报名简章》及《参赛须知》,凡报名参赛者即视为已接受《报名简章》及《参赛须知》所规定条款。 搜狗(www.sogou.com)搜索:“须知”,共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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