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 韩国首尔法院昨天对于全智贤遭遇侵权案案进行了判决。此案最终以全智贤胜诉而告终,她也因此将可获赔3万美元的精神损失费。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6日进行了最后的判决。曾经报道全智贤与其所属公司总经理将要结婚的《Newsis株式会社》和当事记者,被判决向原告全智贤赔偿精神损失费三万美元。
韩国6日影剧版消息说,《Newsis》株式会社于去年9月,曾在标题为《电影演员全智贤,今年11月将与所属公司总经理结婚》的文章中报道说:“全智贤决定于今年11月,与SidusHQ总经理郑勋卓结婚。婚期也有可能推后。据说是全智贤极主动地定下了婚期。”
但全智贤则立即以“因虚假报道受到了伤害”为由,提起了赔偿10亿韩元的诉讼(约100万美元)。最终她获得了3千万韩元(约合3万美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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