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伟,男,1957年生,汉族。首都师范大学音乐系毕业,大专学历。1996年至今,担任朝阳区文化馆馆长,积极投身于文化馆内部机制改革工作,积极实践公共文化理论,在他的领导下,朝阳区文化馆于2003年被中宣部列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还被评为全国一级文化馆。经过两年的策划筹备,2004年10月推出了“9个剧场”,使“戏剧东移”成为可能。
社会工作:他曾担任北京市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和朝阳区的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常委工作,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关注社会文化现象,积极提交议案,为北京市和朝阳区的文化发展建言献策。还担任着中国群众文化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音乐研究所理事,北京群众文化学会会员,北京市音乐家协会会员等多项社会职务。
艺术创作:具有较高的造诣,他的文章、诗歌、戏剧剧本多次在国家、省市级刊物发表,音乐、舞蹈、戏剧小品创作多次在全国、省市级比赛中获奖:2001年创作、导演短剧《如歌的行板》获文化部颁发的全国“群星奖”比赛金奖;2004年他创作的戏剧小品《流而感之》,舞蹈《绢人与芭比娃娃》又相继被选送参加全国“群星奖”比赛;1989年创编民间歌舞《凤朝阳》在第二届“中国艺术节”荣获文化部颁发的优秀奖;创作长篇诗剧《口供,或为我叹息》,应邀参加由中国文联举办的主题诗会;在《北京文学》发表《戏剧幻想》组诗,在《诗刊》下半月刊发表诗歌《后花园》,该诗还被选入《2002年中国年度最佳诗歌》;出版《徐伟儿童歌曲十五首》个人歌曲集。2004年1月出版诗集《口供或为我叹息》。
理论研究:曾多次在全国、省市级报刊上发表《文化馆研究的再认识》《打破陈腐 勇于创新 多元发展》《加强内部管理的现代化 探索国际性的办馆特点》等论文五篇。
获奖情况: 1991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人事部颁发的 “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同年获北京市文化局、人事局颁发的“北京市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1998年获朝阳区委、区政府颁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2004年获得朝阳区委、区政府颁发的“朝阳区专业技术、管理拔尖人才”称号。
——“9个剧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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