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周彦宏因为黑龙江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刊登的《被谎言包装过的美丽童话——周彦宏说谎现象调查》等报道“严重歪曲事实,贬损周彦宏人格,已经对周彦宏的名誉权造成了侵害。”为由,委托律师发声明,表示要“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相关措施,解决侵犯周彦宏相关权益的问题,为周彦宏讨回公道,还周彦宏公正的社会评价。”
看到这份声明,不管此前是非如何,真相怎样,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坚决站在周彦宏女士这一边,我赞成这样的态度,口水归口水,涉及到“侵犯权益”的事,就应该严肃地“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动真格的,法庭上见是最好的办法!这里不怕多加一句:谁不去谁就是孬种!希望小周(也许该叫老周?)这次不是虚张声势,色厉内荏。
“伟大领袖”说过,世界上最怕“认真”二字。在这一点上,我又要站在“黑龙江广播电视报等媒体”一边了。身为传媒,说一个公众人物——周彦宏最近刚刚跨入这个门槛——说谎,空口白话声音大是不行的,必须得有根据,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么。好在他们还真的认真地做了调查,派了记者实地采访,在报道里列举了周彦宏在不同媒体亲口吐露的“四大谎言”,摆出经过调查的事实真相,戳穿了谎言。周彦宏“说谎成性”的结论水到渠成。
谎言这个东西,有个本质的弱点,就是经不住调查检验。一个人可能在某个时候欺骗某一些人,但不能在所有时候欺骗所有的人。它被揭穿是迟早的事情,关键是有没有人较真,作为公众利益门狗的媒体当然负有这个责任。
周彦宏的助理觉得“刊发这个报道(注:谎言调查)的媒体没有尽到保护艺人的本分,以便让这个行业更加繁荣。(见11月22日《新闻午报》)”这种指责未免太强词夺理了。媒体有没有“保护艺人的本分”暂且不论,即便有,恐怕说谎的行为也不在保护之列吧?而把保护艺人与行业繁荣划等号则更近于无稽之谈。这样来反驳批评、维护名誉,倒不如实实在在地拿出事实来洗刷自己。遗憾的是,他们在“声明”中拿出来的几条“反驳”意见却避实就虚、避重就轻,根本没有正面回应,不但毫无说服力,反倒让人觉得是借大声来掩饰心虚。
与其说是媒体的报道伤害了周彦宏,不如说周彦宏自己伤害了自己,正像我们从小就听过的“狼来了”的故事里那个撒谎的孩子。
鲁迅曾经幸灾乐祸地质问:“难道他们竟不知道雷峰塔终有一天是会倒掉的吗?”我也很想问那些大言不惭的人们:在你们撒谎的时候,竟不知道谎言终究是要被揭穿的吗?
不可否认的是,在娱乐圈内外,撒谎成性的人还有很多。他们既聪明又愚昧。聪明在于他们懂得利用媒体为自己的出位造势,愚昧在于对媒体的惊人的无知。他们所了解的媒体还像过去一样,只是一个传声筒或者吹鼓手,对“明星”只会一味逢迎,所以他们在利用媒体的时候,一不小心就肆无忌惮地露出吹牛、说谎的恶劣品性来。他们不知道,在传播业今非昔比的时代,谎言的“保险期”早已大大缩短,说谎者必须放下侥幸心理,做好随时“埋单”的准备。
周彦宏的助理质问媒体:“他们凭什么这样调查我们周彦宏?”问得气壮,可惜理不直,他应该问问周彦宏本人“凭什么说谎?”
说实话,我觉得仅凭最近说过的几句话就断定一个人“说谎成性”还不够严谨,至少应该查查有无前科吧?两年前,我听过一位资深娱记用一句话评价过一个叫“周艳泓”的女歌手:人若无耻则百事可为!希望此周彦宏不是彼周艳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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