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宣部下发了《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其中提到文艺、出版类评奖比例要有所压缩,减少国家级奖项,其中所有的政府奖评选最多只能两年举办一次。针对目前外界有关“上海电影节要降为地方性的节日”,《管理办法》会影响今年6月举办的第八届上海国际电影节等说法,上海国际电影节办公室特说明如下:
上海国际电影节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国际电影制片人协会(FIAPF)确认的非专门类竞赛性(A类)电影节,上海国际电影节的《章程》是依据国际电影制片人协会《国际电影节通则》所制定的。从1993年创办至今,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上海国际电影节已经发展为拥有国际影片评选、国际电影展影、国际电影论坛和国际影视节目市场四项主体活动的国际性电影节,并从2001年开始每年一届。电影节的开幕式、“金爵”奖的国际影片评选规则、评委的构成、奖项的设置乃至最终的投票流程及闭幕颁奖典礼,均按照国际一流电影节的通行做法进行操作。
上海国际电影节不会更名,仍将每年举办一届。目前,第八届上海国际电影节的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本届电影节将如期于6月11日在上海隆重开幕。
上海国际电影节办公室
2005年4月19日
新闻背景:上海长春电影节降为地方奖 金鸡百花两年一开
日前,中宣部颁布了《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全面“瘦身”,由原先的共计90个,整改后减至24个,其中全国性文艺评奖现有奖项44个,减至18个。
<上海国际电影节、长春国际电影节等国内比较有影响的电影节,均被降为地方性电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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