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纳文的律师王春晖近日证实了王纳文提出上诉的消息。由于一审判决中法官没有支持关于住房这部分的抚养费要求,上诉时,王纳文同意负担一半的住房费用,其索赔数额减少了24万元,降至45万余元。上诉状在2004年12月30日下午递交到了朝阳法院安贞法庭,律师打算在明天法院上班后交纳上诉费用。
高峰被索要69万元抚养费一案2004年12月17日在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判令高峰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到孩子满18岁,总共近18万元。对于这个结果,王纳文曾明确表示:“不会上诉了,因为从一开始我就没打算跟他要钱,而是让他认这个儿子。”
她为什么在15天的上诉期即将结束前突然改变主意?王春晖律师称。当初不想上诉,还因为对方选择了判决的结案方式,表现得很被动,王纳文也不想强求什么,也不愿再纠缠下去。可2004年12月30日那天,他们看到媒体采访高峰律师的一篇报道。这位律师在谈到王纳文为什么不上诉的问题时说:“因为她再上诉的话也是缺乏事实证据的,还是会败诉。”王纳文和她的律师都觉得这样的说法有些伤人,再加上本来就觉得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于是临时决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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