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有多少名嘴要拿不到证?
■国家广电总局正在抓紧制定“主持人从业资格许可证”
■刘仪伟等某些影视演员、歌手、运动员、模特成为标准针对对象。
时报讯(记者 高晓曦) 越来越多的明星都把主持人当做自己成功改行的最佳的途径,电影、电视剧、音乐、模特、运动员老本行做不好都没问题,大不了还能当个主持人呢?对于有这样想法的“大腕”们,真得抓紧补课了,因为主持人门槛将要抬高了,以后当主持人也要拿“许可证”了。
4月30日,在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广播影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坚决纠正节目主持人在着装、发型、语言以及整体风格方面低俗媚俗现象。节目主持人在着装、发型、语言以及整体风格上,应该充分考虑全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欣赏习惯、审美情趣,切实做到高雅、端庄、稳重、大方,不能因过分突出个人风格、个人品味而标新立异、哗众取宠,不能为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而迎合低级趣味。主持人不宜穿着过分暴露和样式怪异的服装;避免佩戴带有明显不良含义标识图案的服饰。主持人的发型不宜古怪夸张,不宜将头发染成五颜六色;不要模仿不雅的主持风格,也不要一味追求不符合广大观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审美情趣的极端个性化的主持方式,更不要为迎合少数观众的猎奇心理、畸形心态而极尽夸张怪诞的言行与表情;并且在广播影视传播过程中的语言文字,也提出了要求:广播影视要坚持使用标准普通话和规范的汉字,帮助引导未成年人学习掌握和规范使用标准普通话。广播影视节目要提倡语言美,倡导文明用语、规范用语,净化语言文字环境,不能使用粗话脏话;除特殊需要外,节目主持人必须使用普通话,不要以追求时尚为由,在普通话中夹杂外文,不要模仿港台语的表达方式和发音。
昨天,广电总局该规定制定负责人再次向记者表示,规范我国主持人队伍的建设已经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了,主持人在我国有声语言的传播中占的份量越来越重,没有一个健康有序的从业氛围,新闻单位也不能正常的保障自己的行业发展,促进社会前进。这不仅仅是一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更是广播电视行业发展的问题,这一次相关方案的出台只是一个最基本的规范要求,具体审查标准还在研究之中,“主持人从业资格许可证”有望出台。
据了解,广电总局此项标准的研制,也是为了结合国务院7月1日推出的《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如果此项资格认定标准最终上报通过,也将同期出台。
审查方式——要把“考核”变为“考试”
目前在我国广播电视主持人行业中,已经推行了“节目主持人上岗证”,它与广电总局正在研究中的新的资格认定有何区别呢?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原先的‘上岗证’与‘资格许可证’在审查方式上就不同,‘上岗证’是以考核的方式认定标准,比如说,主持人应该具备普通话的等级要求,专业要求等,而‘资格许可证’就要以全国统一的考试为标准,更专业的规范行业秩序。”
审查范围——专业的主持人和不专业的“星”都有
对于目前电视节目制作公司大量节目充斥电视台节目现象,导致主持人的任用标准自成一格,主持人的专业水平和文化修养也参差不齐,由于这些节目主持人并不是电视台直接管理,也就出现了“无人管”、“无人审”的局面。更有很多影视演员、歌手充当节目主持人成为各电视台的主流,一些普通话、文化素质并不很高的演员、歌手都做上主持人,让观众生疑,什么样的人都可以当主持人,更使该行业混乱。对此,国家广电总局要在研制中的主持人资格认定标准中,把目前所有从业人员都要统一起来,适用每个人,每个制作公司和电台、电视台。而目前提出的基本方案只能有规范作用,并不能有直接杜绝和禁止的作用。该负责人具体谈到,“比如今天我们提到了主持人应该规范用语,这只能尽量的靠各地电台、电视台最终播出审查部门来把握,如果主持人还没有纠正自己不规范的传播方式,就没有具体办法进行执行。像刘仪伟的四川腔等这样的主持人,今天还没有标准去执行对他们的要求,明天我们就要按标准说话了。”看来,主持人资格认定标准一旦推出也会使一些“明星”主持人面临下岗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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