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是双赢,还是双损?是共同前进,还是互相对立?娱乐记者和影视公司这对矛盾的统一体,为了共同的发展和各自的事业未来,昨天在北京进行了一场具有重要意义的对话。
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对话,记者偷拍有罪无罪?当影视公司和记者的利益发生矛盾时互相封杀是正确的武器?影视公司面对媒体应如何去把握影视的商业机密?昨天,题为“偷拍无罪———对话娱乐江湖”的“英雄会”,给来自国内多家知名影视公司和包括时报在内的全国十家重要媒体的娱乐记者架了一座沟通的桥梁,许多关于记者和影视公司矛盾与利益的冲突在争论中达成一致,首次有了说法,当然,这次对话是否会让影视公司和记者从此“和平共处”,推动中国影视剧市场快速发展?我们还将拭目以待。
偷拍无罪
影视制作公司投拍影视剧,而在对记者的采访进行封锁时,会让记者产生一个认识误区,就是我们拍照,到底有错没错?而为什么记者在拍照时总是会与剧组发生冲突,甚至时有发生在记者身上的暴力事件等,难道我们拍照有错吗?关于这一话题,双方有着不同意见,但最终达成一致,就是记者偷拍是无罪的。
多家影视公司的发言人大部分认为,对一部高金投资的电影多少都会有商业机密,湖南电广传媒的吴毅总监表示,影视公司和媒体是互动的,拍摄时的商业机密可能会同记者有对立的一面,但在对待记者的采访上如果触犯到法律是不可取的,对于有商业机密的影片在拍摄期间应该和记者协商好,不要动粗,更不能采取暴力的手段。这样也能提高剧组演职人员的素质,进一步规范影视市场。
狗仔有理
目前越来越多的娱乐记者被定位“狗仔”,这个词听起来是个贬义词,就连现在的娱乐记者听到这个词都觉得不好。但在这次的“英雄会”上,中国狗仔被重新定位。这是一种误解,在西方“狗仔”被定为追踪之意,记者其实就是调查员,反映客观事实的报道。娱乐记者就是监督娱乐圈中的一切。对于娱乐记者将来的走向,在新闻媒体中的定位,影视公司方面提出两种看法,一种是传统型,“这就要求娱乐记者对娱乐新闻更加专业化,建立更专业的评论性来规范圈中风气的正确导向;另外一种是社会化,用新闻来监督娱乐圈,用社会新闻的敏感,来监督影视圈,促使影视圈往前发展。”
★相关意见:影视机密请上保险
曾任资深娱乐记者的保利华亿传媒宣传总监杨劲松提出的关于影视公司应该对商业机密上保险一方案得到了在座所有记者的好评,杨劲松表示,没有任何人有权去阻止记者的偷拍,只有进行防范措施阻拦记者拍摄的权利,“如果真的是怕有商业机密暴露,就要增加拍摄的安全性,对于记者拍的照片,没有人有删除和报废的权利,如果有必要,我认为影视公司应该为作品所谓的机密去上保险,一旦被机密被暴露,而不是找记者,要找就找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为商业机密去上保险目前一家影视公司运用过,我想如果这正式运用了,肯定会加快电影市场的步伐。” (青年时报特派记者 张海颖 发自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