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天后布兰妮的大碟《In the Zone》,由于名字与美国一间老字号运动用品店商标相同,结果布兰妮被入禀索赔1,000万美元!
美国圣地亚哥巿一间有二十年历史的运动用品商Lite Breeze,多年来一直使用"In the Zone"为宣传标语,更早在92年注册为专用商标,但近来布兰妮在巡回演唱会中,产品如T恤和DVD均印有"In the Zone"字样,因而惹上官非。Lite Breeze的代表律师Charles Reidelbach表示,直至上月2日,布兰妮的产品仍沿用"In the Zone"字样,故上月17日该公司入禀南加州法院,控告布兰妮盗用商标!
另外,布兰妮的细碟《Toxic》上周勇夺英国细碟榜No.1后,后劲不继,本周已被芝加哥一名DJ所推出的健康舞歌爬头,跌落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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