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过客(余庆春)发表时间: 2001-12-29 10:06:10.0 IP地址:61.187.61.★
大家要公平一点,军旗装事件不是赵薇一个人造成的,她已经公开道歉了,为什么不能原谅她呢?大家都可以去崇拜藤原纪香,木村……
为什么不能接受迷途的“小燕子”呢?
大家都看到了,她这次是诚心来祝经视六岁生日的,来祝大家新年快乐的,出了这样的事,我们应该难过才对!
我认为,如果说赵薇还不成熟的话,打她的人比她更幼稚!
网友:过客(喜力)发表时间: 2001-12-29 10:05:03.0 IP地址:61.156.203.★
赵薇不过是个艺人,她作为一个公众人物理应为自己的形象负责。我们可以为她的一些不良行为感到痛恨,可以拒看她的电视,拒买以赵薇为形象代言人的商品,但是谁也没有权利打人。这位仁兄是不是精神有点问题,或者想出名想的发疯,要知道,你打她的时候,她毫无防备,而且,一个弱女子肯定不是这位仁兄的对手。无聊!!!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搜狐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