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还是电视劫?
               文/果子
  上周,第15届上海电视节热闹的落下了帷幕。在经历了一周的忙碌后,很多影视公司、明星和媒体都感慨“这个节,总算过完了”。近年来,电视节三个字已越来越为普通百姓所熟悉,那欣欣向荣的影视节目交易市场,那星光熠熠的红毯和颁奖礼,一年几度的占据着各大媒体头条版面,冲击着人们的视线。但也有人不明白,这么大张旗鼓的电视节,究竟是为了什么?电视节究竟应该是个普天同庆的节日,还是殚精竭虑的劫难?我们的电视节同戛纳等国际权威电视节相比,差距在哪?
现状:展示大于交易 频繁布展劳民伤财
展示大于交易
  通常,一个电视节会包含两个主要活动——电视节目交易市场和电视评奖颁奖礼。当然,也有像金鹰节电视节只有颁奖礼没有节目交易市场,或者像北京国际影视节目市场那样只有交易市场而没颁奖礼。而作为其中占据了最长时间的节目交易市场,也是汇聚了最多影视公司、电视台和媒体的大平台。对于这样一个平台究竟有什么用,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总经理马润生给了我们一个简明扼要的解释——交易。“国际影视节目展是不可替代的一种节目营销方式,例如戛纳电视节,在那里交易是高于一切的”。反观我们的节目交易市场,交流与展示的作用却远远大于交易。很多参加了多次节目交易市场的卫视台负责人都表示,他们并不期望在这样的节目市场上能达成交易,更多的是一次制作方和电视台以及媒体的集体联欢。基本上90%以上的电视剧买卖合作都是在之前或者之后跟进达成的。我们想象中那种凭借在电视节的展示而成功售出的电视剧作品简直屈指可数。同样,几乎一半以上参展的影视制作公司也并非抱着“卖货”的目的来的。小马奔腾的副总张申燕在采访中就表示,“电视节主要还是对公司品牌的宣传,对剧本身的宣传作用还没那么大。因为很多剧的发行都不是在这个交易市场上谈的,很多时候在这里只是为了造势”。
  2009年春季戛纳电视节交易市场上,仅中国公司总成交金额就为649万美元,其中实际签约金额为215万美元,意向签约金额434万美元。相比之下,我国的节目交易市场交易能力明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