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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洁潘粤明(资料图片) [濞e洦绻傞悺銊╁礆閹殿喗绁查柛鎰暉 |
搜狐娱乐讯(三三/文)早在2012年11月,潘粤明把董洁的经纪人及上海某家报纸,以损害名誉权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近日,有知情人士透露,案件将于7月3日在朝阳区某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双方经纪人都会出席。随后搜狐娱乐致电潘粤明经纪人陈小姐,她证实这一消息属实,而3号上午9点她也将会作为潘粤明一方的代表之一出席。
翻看过往的媒体报道可以查到,董洁的经纪人任佳莺曾于2012年10月20日通过微博,以“董洁工作室团队”的名义发出了一则长微博版的“声明”。“声明”中称潘粤明找记者跟踪董洁,“嗜赌”、“粗暴”、“欠债”等。还对潘粤明使用谩骂性、侮辱性言语,比如“让更多不相干的人,成为你谋取私利的陪绑”。随后,任佳莺所发布的“声明”被众多媒体转载,潘粤明认为,上述言语对自己造成了人格贬低和侮辱,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名誉。
潘粤明曾在接受媒体访问时,就此事发表过看法,认为,自己作为影视明星,保持良好声誉对他的生活及事业发展至关重要,任佳莺及某家上海报纸的言论使得他的公众形象及社会评价大大降低。
对此,潘粤明要求任佳莺删除微博及相关网站内容,并要求二被告在网络和报纸等媒体上连续十五天向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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