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方海父母闻讯赶来,方海已经因流血过多而身亡了。 |
本报讯 月前,江东小霸王孙策与东莱太史慈在吴郡神亭惊天动地的一战震撼了九州,民众纷纷对此战表示了极大关注,艳羡于孙、太二人的英雄气概,尤其是战场上处于弱势一方的太史慈在神亭酣战中表现出来的不屈不挠精神更是折服了无数人。各家媒体不断强力报道,剧作家们将此战编成精彩剧本,名为《神亭之战》,四处巡回演出。谁知这样一件好事,却在人间引来了一段悲剧。
假戏真做 男孩入戏太深
北海郡的13岁男孩方海(化名)自小聪明活泼,手脚伶俐,平时喜欢看各种武打戏,无论是广州的粤剧,还是吴郡余杭一带的越剧,里面的武打动作他都是手到擒来,十分熟练。《神亭之战》热播之后,他特别喜欢里面的太史慈扮相,觉得只有太史慈才是真英雄。方海尤其折服于剧中太史慈和孙策相互抢头盔和手戟的那场戏,便跟身边的玩伴经常嚷着要学太史慈与孙策,好好战斗一番。方海经常模仿太史慈,挺着手戟去刺小伙伴“孙策”。一开始他们用的是木头做的刀枪,发展到了后来,竟然偷偷地用上了真枪真戟。
热播剧《神亭之战》中有些危险镜头引小朋友模仿。 |
前日中午,方海和小伙伴们又偷偷爬进了北海郡的演武厅,在那里拿了真枪真戟,准备大斗一场,再次过过英雄太史慈的瘾。原本按他们的排练计划,方海一刺不中就要停住,小伙伴们接着便把戟抢夺过去。可惜这次方海太入戏,他一刺不中,准备收回再刺的时候,锋利的戟刀不小心割到了他的颈动脉,顿时血流如注。等到方海父母闻讯赶来,将他送往医院的时候,方海已经因流血过多而身亡了。
缺乏监护 父母承担后果
方海去世之后,伤痛欲绝的方海父母将北海郡演武厅告到了大理司,认为演武厅将真刀真枪摆到了未设监控的地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未对现场采取任何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要求被告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五万两白银,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两。
被告方北海郡演武厅方则认为,原告没有尽到应有的监护责任,导致其儿子自刺身亡,令被告蒙受演武厅被退租的损失,同时蒙受了不佳的声名,令之后的业务很难继续开展,社会习武人士将来对演武厅的认可度下降。故此,原告应向被告赔偿八万两白银。
大理司经审理认为,原告的女儿年仅13岁,尚无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而原告没有尽到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其儿子方海在演武厅自刺身亡与被告无必然联系。因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扩展知识:监护人应尽的责任
对监护人应尽的责任,汉朝大理司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监护人的职责权利与民事责任”认定为:在男子未冠、女子未笈之前,监护人应对被监护人的民事行为负主要责任,甚至全责。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本刊记者 天马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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