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 |
最新一期《东方新地》扯出开JU ICE潮店的陈冠希遭前员工控诉的风波,被炒员工毛玉芹亮出控诉信、工资明细单等文件,细数在陈冠希上海开业的潮店JU ICE工作中的各样遭遇。昨日,记者致电陈冠希助手peter了解事件进展,对方解释道,因事件发生在内地的公司,Edison对整件事并不是很清楚。
罪状1:加班没加班费?
据毛玉芹提供的工资单显示,她在JU ICE潮店的工资底薪为每月1800元,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超时需发加班费,为基本时薪的1.5倍。在店内担任销售员一职的毛玉芹指每天工作超过12小时,但并不是每天都有加班费,在7个月的工资单中只是出现过两次每次一百元的加班费用。毛玉芹还表示她在今年春节除夕夜有加班,但公司也并无按照国家法定除夕夜加班需按照3倍工资发放。
罪状2:员工“三金”不全?
另外,工资单上也反映出JU ICE潮店在公司员工的养老金、公积金及医疗失业保险金等方面的计算也不固定,在8、9、10三个月份甚至有缺供养老金等记录。
罪状3:提成爱给不给?
毛玉芹还表示,佣金提成也需要视老板心情,“工作以来,从来不知道我每个月的工资明细,有关说好的提成(佣金),老板高兴给就给,高兴给多少就给多少。”
罪状4:走水货避税?
毛玉芹于2010年8月5日与JU ICE正式订立一年的劳动合同,经过近一年的工作时间,毛玉芹就向周刊曝出公司曾以人肉方式将衣物装载于红白蓝胶带内由香港运至上海,而这批货物在售卖时则不会入账只限收取现金,因而被怀疑是利用水货方式避税。
罪状5:销售有“阴招”?
毛玉芹还透露,曾被要求为某些未标明产地的衣物缝制不同原产地的标签,至于要缝什么产地的,就随员工高兴。潮店推出的限量销售方式也存在问题,拿到筹号的顾客常常买不到货品,与此同时,公司又把货留给水货店,让水货店把价格炒高。朱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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