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说禁播广告,普通观众比方明先生的建议更纯粹,那就是所有的电视台都禁播所有广告,管他属于商业还是公益。在大众娱乐的情境下,观众对电视节目,教化的诉求少,娱乐的期冀大。无论教化还是娱乐,观众当然希望看到顺畅完整的节目,而所谓的广告,恰恰充当着破坏观众心情、夭折电视节目的作用。
但是,这种纯粹的观众需求显然是乌托邦的迷梦,在现实世界的天空中化作美丽的浮云,随风而逝。毕竟,电视台的角色复杂,身份特殊,它不仅充当着引领舆论的作用,还是文化产品的制造者。作为前者,在任何意识形态的国家,都必须发出政府或公益的声音;作为后者,它又必须在市场化弄潮中求得生存。
于是,这个世界就有了不是不播广告而是直播公益广告的电视台;也就有了纯粹靠商业广告输血而生存的商业电视台。当然,也有介于商业和公益之间的电视台。
在我看来,这种电视台的“丛林”原则,并无好坏之分,只是兼顾了电视节目社会性和商业性的平衡。就此而言,无论是重庆卫视停播商业广告,还是方明代表建议央视一套和地方卫视禁播商业广告,都有一定的现实理性。因为此类电视台,在全球范围内并不乏见,如很多媒体举证的英国BBC、日本NHK等。
但必须指出,BBC也好,NHK也罢,政府补贴聊胜于无。尤其BBC国际台,英国政府为了减少公共开支,去年年底已经完全取消对其每年4亿美元的预算。也就是说,BBC、NHK的生存之道,一是靠观众收看节目收费,一是靠向国外售卖节目赚取利润。更重要的是,这些电视台,由于割舍不断政府的奉养脐带,因此其标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往往备受政府的掣肘。
因此,外国电视台禁播商业广告的生存模式,总是离不开政府的财政补贴和观众的有价收看。基于对受众负责,禁播商业广告不仅契合市场之道,也是其职业伦理的必然要求。但尽管如此,其生存依然存在着财政拮据或被观众拷问的困境。
对中国电视台而言,其角色定位更为复杂。一方面,从央视、省级卫视再到县市级电视台,它政府喉舌的功能是第一位的,因此大多享受财政差额拨款的待遇;另一方面,又承担着绝对的市场化特色。以央视为例,每年都会举行广告招标,尤其央视一套晚间黄金剧场冠名权,今年为蒙牛和纳爱斯以2.3亿元和1.5亿元分别拿到半年冠名权。湖南、江苏、安徽等地方卫视的广告招标总额也超过21亿元。
因此,越是央视一套和地方卫视,越是备受商业广告的青睐。反而是这些电视台的其他套节目,在商业广告上吸引力不够,于是成为了各类低价低俗低质广告的渊薮。观众深恶痛疾的,就是这样的商业广告。
这就带来了一些问题,如果说将央视一套、各级卫视都做成拒绝商业广告的公益频道,各级电视台的生存就成了问题。若像重庆台那样,一半由政府财政埋单,这块预算对中央和地方政府而言都是相当的压力。
所以,理性的做法是,电视台禁绝商业广告不妨采取多元化的模式,既允许重庆模式的试验,也宽容央视一套和其他省市卫视的现有操作模式。只是商业广告必须严格控制,强化监管,不能无节制地投放,让电视台异化为纯粹的经济人。对于央视而言,不妨将新闻频道或者国际频道作为公益频道的试点,凭借央视每年超过百亿的广告收入,养活一个没有广告的频道应该不算很难吧。
张敬伟(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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