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因“快乐男声”选秀节目而拥有一定知名度的明星阿穆隆日前在杭州酒后驾车撞人致重伤并逃逸。杭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昨日下午召开新闻通报会,认定肇事者阿穆隆在该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警方通报,2010年3月3日晨5时5分左右,阿穆隆驾驶浙A98L18号小型客车在文一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古翠路口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湖北人李荣珍相撞,造成李荣珍特重型颅脑损伤,生命垂危。事故发生后,阿穆隆驾车逃离现场。
接报警后,公安交警部门投入大量警力进行全力侦破,于3月5日晨查获了肇事车辆。肇事司机阿穆隆于3月5日21时许到案接受调查,对自己饮酒后驾驶车辆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因涉嫌交通肇事罪,3月6日凌晨,警方依法对阿穆隆执行刑事拘留。
根据相关证据及鉴定结论,公安交警部门认为阿穆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行驶中未及时发现电动自行车动态,且未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多条规定。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认定,阿穆隆在该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受害方李荣珍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