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
臧天朔聚众斗殴案终审宣判,北京市高级法院裁定驳回
臧天朔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臧天朔有期徒刑6年。
去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认定臧天朔为“廊坊斗殴案”首要分子,并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臧天朔6年有期徒刑。臧天朔不服,称自己未授意斗殴,请求北京市高级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北京高院受理臧天朔上诉案后,没有公开开庭审理,而是按照普通刑事案件二审的惯常做法,以合议庭“提讯审理”方式审理,由法官单方前往看守所提审臧天朔。臧天朔的二审辩护律师向法院递交了书面的辩护意见。
市高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对吕长春、臧天朔等7人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臧天朔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本案证据证明的事实不符,不能认定。故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由于终审判决在宣判之后直接生效,臧天朔从今天起正式开始了他的铁窗生涯,他将由看守所转往监狱服刑。臧天朔自2008年8月28日被抓,已在看守所中整整羁押了1年零5个月,这些时间折抵刑期后,臧天朔还要在监狱中服刑4年零7个月。
不过,若臧天朔在狱中表现良好,不排除有提前出狱的可能,这在之前触刑入狱的演艺界人士中多有先例,如赵安、红豆等人都获得了假释。
现场特写 臧天朔听到结果微皱眉头 今天一早,北京市高级法院的传达室聚集了众多媒体记者。上午8时40分,法院工作人员来到传达室接当事人,他大声喊了3遍“臧天朔家属”,却无人应答。与一审判决时一样,臧天朔的家人没有到庭听判。律师解释说,他们不愿面对媒体。随后,两名辩护律师和另外两名被告人的家属进入了法院。
上午9时,臧天朔等7名被告人被带进第三法庭。臧天朔身穿一件深绿色的运动衣,外面套着看守所的橘红色号服,依然留着极短的寸头。审判长宣读判决过程中,他神情淡定,大多时间双目低垂,毫无表情,只是在听到有关自己的判决内容时,臧猛然抬起头,抿了一下嘴,双眼望向天花板,迅速转动,若有所思。当审判长宣读到“臧天朔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时,臧天朔眉头微微皱了一下,神情多了几分凝重。
宣判10分钟后结束,臧天朔一言未发被带出法庭。9时20分,臧天朔的辩护律师之一石东旭走出法庭,表示终审判决结果是维持原判,法院没有采纳辩方意见。“刑案辩护诉讼一般都是越走越难,二审改判难度太大了!”石东旭对记者说。
庭后追访 辩护律师遗憾二审未开庭 宣判后,记者联系到正在外地办案的臧天朔辩护律师许兰亭。许兰亭表示,他尊重法院的终审判决,但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目前尚无法判断臧天朔是否会继续申诉。但他透露说,臧天朔在二审期间情绪一直比较乐观豁达,曾表示“无论终审判决是什么结果,都将坦然面对”。
许兰亭介绍说,辩方二审意见主要集中于一审认定臧天朔授意斗殴证据不足,且对臧天朔量刑过重。
在今天的终审判决中,法院定案的主要依据还是吕长春和臧天朔在预审时的有罪供述。
有辩方人士向记者表示,辩方更倾向于案件事实是:臧天朔授意吕长春带人前往廊坊处理纠纷,主要目的是保护自己的迪吧不被孙宝和等人打砸。但吕到廊坊后,主动前往孙宝和的迪吧斗殴,超出了臧的主观意愿。
对此,法律人士认为,即使依照辩方认可的事实,臧天朔仍要为斗殴结果负责,但其主观恶性有一定相对性,可在量刑时予以考虑。“除非臧明确告诫不得动武,否则难脱干系。”
许兰亭认为,二审没有开庭审理是个遗憾:“虽然法律对普通刑事案件二审是否开庭审理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多采取不开庭方式,但毕竟经过开庭审理,控、辩、审三方到场,才更有利于查清事实,以及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记者邱伟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