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他的人恭维他是“电影王者”、夸赞他“电影中的每一分钟都叫人膜拜不已”。然而跟着他工作过的同事们却恨他入骨,凯特-温丝莱特一直后悔当年为啥没用刀把他捅死,“但我假如有机会第二次走进他的剧组,也许会这样做的”,《阿凡达》的剧组成员们的T恤上甚至印着“我们经历了詹姆斯的剧组,日后还有什么能吓倒我们的?”他的前妻们更是个个破口大骂他是个恶魔。没错,生活中的詹姆斯就是个龟毛的疯子、感情泛滥的流氓、暴君、坏种、比魔鬼还像魔鬼的男人——
退学开卡车:最后一个加拿大坏种
当《阿凡达》成为人类最卖座的电影时,美国佬完全用不着抬起下巴偷笑——因为这个昵称为“吉姆”的导演,来自加拿大尼亚加拉瀑布边上的一个小镇。他没有一丝贵族血统,也不是相貌系转基因工程的杰作,唯一令他感到骄傲的,是工程师父亲遗传给了他一颗聪慧超群的脑袋。那时,父母并不知道这个到处闯祸,“特别难管”的长子,日后会成为威震八方的影界神人,但蛛丝马迹已在证明一件事——吉姆长大后会变成一个疯子。
吉姆从小就是方圆一公里内的孩子王,他少时的偶像是海底探险家、摄影师雅克-格斯特,当他赚到第一笔工钱时,就买了昂贵的呼吸器栽进水里,迅速成为潜水发烧友。14岁那年,刚刚长出胡子的吉姆,看了斯坦利-库布里克的《2001太空漫游》,随即迷恋里面超酷的太空船特效场面,更萌生了拍电影的念头。三年后,吉姆全家搬到南加州橙镇,他开始读大学,兼做机械师养活自己:“我老子也是大学生,可我根本不想当个工程师。”于是,吉姆不惜和数学老师撕破脸,毅然退学,然后当上了卡车司机:“我就这样成了个蓝领小子,但我一直都想当艺术家,我绘画、码字、并开始思考视觉特效和拍电影的事。”
后来,吉姆果然和朋友威廉-威舍尔、兰道尔-弗雷克凑钱拍了一部很山寨的科幻短片《世代交替》,从此,有人开始叫他“卡梅隆”,吉姆也得到了一份整理模型的工作——不过,卡梅隆的蓝领意识很强:平生最讨厌和“领导”废话,而在发表自己的见解时,又过于滔滔不绝,所以难免遭遇挤兑。这一根深蒂固的臭脾性,至今都让同行们不寒而栗。卡梅隆曾毫不留情地声称:“好莱坞没什么人值得你信任,握手寒暄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只有在你成功或是他们急切需要你时,他们才觉得必须和你达成一致,人们因为我是著名导演才对我俯首帖耳,我不喜欢这一套。”——很快,其“暴君”美名便笼罩了整个贝弗利山。
而在“空间”层面上,卡梅隆也坚决与周遭划清界限:从1992年至今,他一直住在马利布海滩附近一个名叫“Serra
Retreat”的住宅区,邻居有梅尔-吉布森和小甜甜布兰妮。他的房子是一栋奶油色的西班牙式宅邸。五年前,他又买下了隔壁和自己住宅一模一样的房子,在里面安置了后期制作设备,剪辑室和放映室——“我打算在那里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