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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康永漏报所得税 被判罚200万人民币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1月11日08:29

  台湾知名主持人蔡康永前日被台湾地方法院裁定他漏报2004、2005年度约半数收入的所得税,连税款带罚款需要补缴超约200多万元人民币。

  蔡康永本人表示尊重法院判决。他说:“其实这场官司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我去年采取新的报税方式,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而他的好友林志玲(在线看影视作品)也正面临补税问题,正在上诉。(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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