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国演艺界社会责任建立和演员质素提高,培养青年一代演员诚实守信、奋发进取、勇于奉献、服务社会的精神,天下英才传媒决定发起“中国演艺名人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和颁发荣誉形式,为优良作品及优秀演艺工作者提供一项公众形象竞赛奖励。
第二条 满意度意义
观众满意度是衡量演员作品质量和社会形象的一个重要标准,是检验演员满足观众需求,达到观众满意的重要尺度。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指数测评的意义主要是体现在对社会意义,对观众的意义,对演员的意义等三个方面。
1、对社会意义
(1)有利于从社会角度客观评价中国演员的整体素质;
(2)有利于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有利于推动“两个文明” 建设;
(4)有利于提高国民文化生活质量水平;
2、 对观众的意义
(1)有利于观众、商家获取真实可靠的演员个人品牌信息;
(2)有利于消除观众的后顾之忧;
(3)有利于观众获得超越期望的作品;
3、 对演员的意义
(1)、良好的公众满意度有利于提高演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良好的公众满意度有利于培养公众对演员的忠诚度;
(3)、良好的公众满意度有利于扩大演员的社会正面影响力;
(4)、良好的公众满意度有利于持续演员的作品创新;
(5)、良好的公众满意度有利于增强演员国际竞争力;
(6)、良好的公众满意度有利于加大演员的商业价值。
第三条 中国演艺名人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 (以下简称“华鼎中国演员满意度调查”),由天下英才传媒主办,并委托本土娱乐满意度调查权威机构“联信国际”,具体承办的全国性非盈利性公益调查。
第四条“华鼎中国演员满意度调查”坚持每年调查一次,评价者通过遵守中立的评价规则实现调研、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第二章 设项与送评
第五条“华鼎中国演员满意度调查”荣誉设立与数额
1、男演员中国年度最杰出成就荣誉;
2、女演员中国年度最杰出成就荣誉
3、中国最佳演员商业价值荣誉;
4、中国公众形象最佳演员(调查总榜前十名);
5、中国曲艺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第一名;
6、中国戏剧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第一名;
7、中国舞蹈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第一名;
8、中国歌唱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第一名;
9、中国影视导演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第一名;
10、中国影视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第一名;
11、中国新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第一名;
12、中国主持人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第一名;
13、中国影视年度最佳表现男、女演员、
14、中国歌唱年度最佳表现男、女演员
15、中国影视年度最佳表现男、女导演
16、中国电视新闻年度最佳表现男、女主持人
17、中国综艺节目年度最佳表现男、女主持人
18、中国舞蹈年度最佳表现男、女演员
19、中国戏剧年度最佳表现男、女演员
20、中国曲艺年度最佳表现男、女演员、
21、中国年度最佳表现男、女新演员
第六条 调查范围与名额分布
本届主要对影视、歌唱、曲艺、戏剧、舞蹈等演员、导演与主持人进行调研,涉及港澳台三地,总计七百人,在调查名额分布上掌握以下原则:
1、影视演员200名;
2、影视导演50名;
3、歌唱演员100名;
4、舞蹈演员50名;
5、曲艺演员50名;
6、戏剧演员50名;
7、新演员100名;
8、主持人100名
第七条 参评调查资格
1、凡上一年8月1日至本年度7月31日有公开专业、社会活动,年龄在16岁—70岁之间华人中的演员、导演和主持人。
2、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大众中拥有良好的知名度(由传播平台的工作范围来衡量)。
3、有突出社会责任表现,并具公平竞争精神。
4、特殊情况,如有违法行为、鲜明负面新闻的演员、导演和主持人,该案例能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也可收录调查。
5、参与被调查者只可在影视、歌唱、曲艺、戏剧、舞蹈等演员、导演与主持人项中选择一项测评,不得兼报。
6、伪造、隐瞒相关参评调查信息者一经发现,即自动取消参评调查资格,如获奖亦自行作废。
第八条 参评调查方式
1、 通过指定调研机构,从中国演艺名人数据中心5000名内地、港台演员样本中,经过第一轮抽样筛选产生700名演艺名人作为初选对象。
2、 专家评审分项目独立提出意见,汇总后产生本次调查正式对象。
第九条 参评材料
被调查者需向评委会报送三件材料:
1、填写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登记表,提供相应材料和证明。
2、提交一张2寸正面免冠照片和六张6寸艺术、社会活动照片、2分钟视频资料(供制作奖牌、上网和印制画册用)。
3、提交一份个人小传,1000字以内,重点介绍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艺术经历、业绩和获奖情况等。
第十条 评价体系设计和指标遴选
(1)、理论:采用“金字塔”原理和“新闻洞”理论,结合我国演艺名人的实际情况严格筛选出高层次的、具有标志性的反映演员个人品牌的质量指标和持续性的指标集;
(2)、特征:体现被评价演员的历史成就与现时能力状况,确保最终遴选出的评价指标具有简洁性、可比性、可操作性、可重复验证性和可持续性等特征。
(3)、坚持系统性、公正性、可操作性和导向性等四大原则。
1)、系统性原则。演员评价必须用若干指标进行衡量,指标间互相联系和互相制约,同一层次指标尽可能的界限分明,体现出较强的系统性。同时保证评价体系中的每一个指标都有明确的内涵和科学的解释,要考虑指标遴选、指标权重设置和计算方法的科学性。
2)、公正性原则。确保被选择的指标具有可比性,可比性是保证公正性的前提,确保评价指标在理论上站得住脚,同时又能反映演员的客观实际情况。
3)、可操作原则。确保被选择的指标简单、实用、可重复验证。评价操作尽量简单方便,但保证数据易于获取,且不能失真。确保评价指标体系繁简适中,计算方法简单可行,在基本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全面性的前提下,指标体系尽可能简化,减少或去掉一些对结果影响甚微的指标。严格控制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评价结果他人可以按照同样的程序复核。
4)、导向性原则。确保被选择的指标具有持续性、导向性功能。演员评价的目的不是单纯调查出演员的名次及优劣的程度,更重要的是引导被评演员能比较客观地了解和把握自己的特色、优势、劣势,鼓励被评演员更好地、有针对性地向正确的方向和目标发展,特别是向着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方向和目标发展,以此体现并发挥满意度调查工作对演员发展的导向功能。
第十一条 调查指标和方式
1、 满意度调查采用三级评价指标体系,共有道德修养、专业素养、公益行为、社会影响、商业价值5个一级指标, 9个二级指标,26个三级指标。
2、 使用联信独家研究、具有知识产权的“中国名人满意度指数模型CCSIM”,进行数据分析。
3、 通过网络在线、专业人士访问、街头拦截、电话访问四种形式进行。样本权重:网络在线占15%权重,专业人士访问占15%权重,街头拦截占30%权重,电话访问占40%权重。
(1)、网络在线对年龄在16—65岁的网友,进行开放式调查。每个网友可以对多位演员评价,但是对同一演员只能进行一次评价。
(2)、专业人士访问主要对演艺界和相关媒体演员、主持人、制片、剧务、摄影、美工、服装、化妆、灯光、策划、记者等日常与调查演员有联系的人士进行调查。
(3)、街头拦截主要对16—65岁的目标性公众进行针对性较强的拦截式调查。
(4)、电话访问主要对16-65岁的区域目标性公众进行针对性强的电话访问。
4、 注重指标数据的时效性,注重积累性指标与年度指标的结合,以积累性指标为辅,调查中要不低于50%的指标数据反映演员调查期间的状况。
第十二条 调查地区和样本数量
1、调查地区:北京、上海、广东、香港、天津、辽宁、吉林、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广西、四川、云南、新疆、重庆、甘肃
2、样本数量:此调查目的,不仅在于获得具有代表性的统计意义上的数据,还在于进行高级分析。因此,必须达成可以获得一定样本量的回收率,建议用于分析的样本量每位演员不少于800—1200个。
3、提问方式:以问卷形式和非结构式进行提问,包括由有调查知识和经验的工作人员实施,和由接受过训练的访问员实施的两种情况。
第三章 专家评选委员会
第十三条 专家评委会组成
1、电影、音乐、戏剧、导演、舞蹈、曲艺、编剧、美术、演员等学者及专家。
2、电影艺术家协会、曲艺家协会、音乐家协会、戏剧家协会、电视艺术家协会、舞蹈家协会等机构领导。
3、如需评审,提名评委实到评委不少于15人,终审评委实到评委不少于评委总数70%。
4、专家评委会设总评委1人,副总评委若干人,秘书长1人。评委会总评委、副总评委、秘书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工作。
5、每届评委调整人数不超过30%。
第十四条 评委任职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对行业有杰出的贡献和声誉。
2、年龄在40岁至70岁之间,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职务。
3、最少两名在职委员的推荐。
4、公平、公正,顾全大局,遵守章程,维护华鼎满意度调查权益和信誉。
5、评委成员每届任期一年,在同样职位连任不超过五届。
第十五条 评委会职责
1、评委会认真为本届调查提出权威而有代表性的调查演员、导演、主持人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2、评委会认真阅读提名参评的演员、导演、主持人相关材料,仔细审听、审看、分析评议每一位提名参评演员,独立、公正投票。
3、评委会推荐参加全球调查的中国演艺名人。
4、评委会负责“年度最佳表现演员”(占10%权重)、“中国年度最杰出成就荣誉”和评审会其他“特别”项目评审。
第十六条 秘书长职责
机构设秘书长一人,负责推动调查与会务,并对评委履职考核和服务。秘书长下设影视、歌唱、舞蹈、戏剧、曲艺、主持人专业咨询委员会和四个职能部门,对外合作部负责会内行政事务、贵宾接待及所有厂商合作、造势及周边活动、媒体宣传及刊物制作等业务;调查部负责与专业机构合作,对调查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制作榜单;演员工作部负责艺人邀约、华鼎满意度调查荣誉典礼;大型活动部负责我爱中华万里行大型公益活动、华鼎慈善晚宴等各项事宜。
第四章 调查及评审程序
第十七条 调查揭晓分为子榜发布、指标发布、总榜揭晓三个阶段。
1、指标发布由指定调查专业机构组织。指定专业机构应认真负责地统计出各位演员的满意度指数,按照专业素养、社会影响、公益行为、道德修养、商业价值顺序发布。
2、子榜发布由指定调查专业机构组织。调查机构根据研究模型,经过认真分析,得出各行业满意度指数。
3、总榜按下列程序工作:汇总曲艺、戏剧、舞蹈、影视、歌唱、导演的满意度指数,全名单揭晓。演艺新人和主持人不参与总榜排名。揭晓时重点媒体报道总榜前十名和最后十名。
第十八条 “ 中国年度最杰出成就”评审
华鼎中国满意度调查,将调查总得分第一名的男女艺人,作为推荐“华鼎中国年度最杰出成就荣誉”候选人,经华鼎中国满意度调查专家评审会讨论通过后,在颁奖典礼上颁发奖座以表现其杰出贡献。
第十九条 “华鼎年度最佳表现演员”提名
1、 “华鼎年度最佳表现演员”提名条件
(1)、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华鼎满意度调查中排名靠前者。
(3)、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调查期间不少于五件公益活动。
(4)、为人正直,作风严谨,同行之间相互支持,相互鼓励,身心健康。
(5)、认真敬业,具有扎实的表演基本功,具有良好的表达、表现能力和良好的综合素质(其中1/4必须是演艺成绩特别优秀者)。
(6)、主持人,代表作品必须时代感强,语言规范、语流畅达,声画结合、声情并茂,形态自如、大方得体,内容与形式统一。
(7)、鼓励积极有效的创新,鼓励人才脱颖而出。
(8)、 自愿协助宣传《中国演艺名人社会责任自律宣言》。
以上条件均符合后,华鼎满意度调查中排名靠前者优先考虑(其中1/4可以不受此限制)。
2、 总榜满意度调查结果全部揭晓后,进入华鼎单项年度最佳表现”提名阶段。具体时间,总榜公布72小时内,在监事会监督下,总评委负责召集评审会议,集体讨论、审议。
3、揭晓的中国总榜满意度调查前100名影视演员、导演、歌唱演员、舞蹈演员,经评委会审议后,推荐参与全球满意度调查600人排名。其中前十名不在国内另行获奖。
4、排除选送全球排名前十位的中国影视演员、导演、歌唱演员、舞蹈演员后,揭晓的中国总榜满意度调查依次产生的前10名和各子榜第1名,经评委会审议后,作为第一阶段获奖者,评委会颁奖典礼时以“中国年度最杰出成就”、“中国公众形象最佳演员”、“子榜第一名”颁发荣誉,不再参加单项荣誉提名。
5、每个单项演员荣誉提名最低不超过5人,最高不超过10人;
6、单项荣誉评选分两轮投票,第一轮是提名投票,先按候选人数额,从满意度调查子榜中从第二名开始,分男女类别依据名次顺序产生,然后经评委采用记名方式审议。
7、对不符合规则的入围者,评委可以投反对票,但是不可以超过入围总数30%。
8、如果演员提名时被评委会因为某种特殊原因宣布废除评选资格,评委会须重新提名候选者填补空缺。候选者只能满意度子榜范围中进行,如果生效不能少于评委数总额的50%。
9、如果发生任何争执,理事会有权保留荣誉直至争议解决再作评定。
10、如果有平分,将对平分艺人再进行一轮投票。在提名投票中,所有选票的计分采用优先选择和加权平均值制。
11、评委会不会受任何人为障碍约束干扰,将最后独立确定候选人资格。候选人必须获得评委员会全体评委2/3以上赞成票方可入选。正式获得提名的演员将在媒体上正式发布。
12、由满意度调查而提名的“华鼎年度最佳表现演员”候选人,无论其最后是否获奖,
评委会一致认为“提名即荣誉”,颁奖时发证书。
第二十条 “华鼎年度最佳表现演员”评审
1、候选人产生后,占总权重10%的专家评审,可立即召开会议进行投票。
2、专家投票后,评委会通过网络(30%权重)和短信形式(60%权重)面向观众,最后以得票多少决定演员获奖,充分体现“老百姓口碑奖”的定位。得票最高者将获得华鼎荣誉。
3、华鼎满意度调查警告成员谨防不正当的拉票活动。专家、观众投票后,选票全交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会计事务所统计。选票放在保险箱内,委派警卫人员24小时守护。统计后的用纸则全部烧毁。获奖名单高度保密,分别装入密封的各个信袋,直到颁奖当日当刻,由司仪当众拆封宣布。
第二十一条 满意度调查结果发布顺序及时间
1、10月12日, 中国新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指数发布;
2、10月19日, 中国影视主持人公众形象满意度指数发布;
3、10月26日,中国影视导演公众形象满意度指数发布;
4、11月2日,中国戏剧、曲艺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指数发布;
5、11月9日,中国舞蹈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指数发布;
6、11月16日,中国歌唱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指数发布;
7、11月30日,中国影视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指数发布;
8、12月7日,中国演艺名人专业素养满意度指数发布;
9、12月15日,中国演艺名人公益行为满意度指数发布;
10、12月21日,中国演艺名人社会影响满意度指数发布;
11、12月28日,中国演艺名人道德修养满意度指数发布;
12、1月5日,中国演艺名人商业价值满意度指数发布;
13、1月11日,中国演艺名人公众形象满意度指数揭晓;
第二十二条“华鼎年度最佳表现演员”评审时间
1、 专家提名:2010年1月13日;
2、 网络、短信投票:2010年1月15日~2010年3月15日;
第二十三条 参与华鼎全球满意度调查排名
安排100名排名靠前、公众形象较好的中国影视、歌唱、舞蹈演员和导演,参与华鼎全球满意度调查。
第二十四条 华鼎满意度调研成果
联信邀请统计、分析方面专业人士,将调查结果形成《2008中国演艺名人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白皮书》和《2008中国演艺名人商业价值报告书(全)》。联信同时将公开发布总排行榜第1名和最后5名的《个人商业价值报告》。
《报告》报送中宣部、文化部、国务院新闻办等部门。
第五章 颁奖与讨论
第二十五条2010年3月下旬,举办华鼎之夜颁奖,召开颁奖研讨会,总结评奖工作,专家讲评研讨。
第二十六条 华鼎荣誉只颁发给对参与投票消费者及老百姓尊重的艺人。奖项没有抗拒因素,不允许代领。如颁奖礼现场最高票数者未到,则下一得票者获选,以此类推至第三名。如前三名候选人全部未到,则此荣誉空缺。
第二十七条 荣誉获得者由天下英才传媒颁发证书及奖杯或奖牌。
第二十八条 华鼎之夜颁奖嘉宾,必须公众形象良好,由评委或上届荣誉获得者应邀担任。
第六章 经费
第二十九条 华鼎满意度调查为非赢利性,调查、评奖、颁奖、讲评、研讨经费由华鼎艺术家基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其天下英才传媒筹集。
第三十条 华鼎之夜电视转播费用。
第三十一条 如有机构出资协办,经华鼎满意度调查评委会批准,可以冠名设杯,或作为战略合作伙伴。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及实施情况,包括评奖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统一在华鼎满意度调查官方网站及相关专业网站公布、查询和验证。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华鼎满意度调查评委会。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