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越云正面临离婚与通奸罪2起官司案 |
潘越云的老公黄光全,曾上节目表明争取女儿监护权 |
据台媒报道 歌手潘越云结婚10年,去年8月被曝和男子黄启洲偷情,被丈夫黄光全捉奸在床还拍下照片,潘越云与黄启洲于6月初被以通奸罪起诉。黄光全上周委请律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要向潘越云及黄启洲求偿精神抚慰金800万台币(约合人民币160万元),这也成了近年来通奸案件索赔金额的最高纪录。
由于此案是简易处刑案件,承审此案的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可以不开庭就在两个星期到1个月间,迅速审结宣判,但因潘越云和丈夫都向法院表示全案仍有和解空间,法官因此将全案送交调解委员会,尽速安排双方洽谈和解。
潘越云日前接受平面媒体联访百感交集表示:“我从不知道离婚这么难!”强调结婚10年来一直都是她抚养2个人(指老公和小孩),她早在2003年就开始与老公谈离婚,提出离婚协议条件是“会对他完全负责任(指负担生活开销),也包括随时都可以看小孩”,但对方谈都不想谈,她说:“我当然知道他要什么,他不会开口,他很聪明的。”如今黄光全已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赔偿,一开口就是800万元,也创了纪录。
对此黄光全强调求偿金800万元,是依据潘越云留给他的债务、信用卡债等所评估出来的数字。
潘越云的经纪人张曼芸昨表示尚不知被民事求偿一事,无法做回应;她所属唱片公司大国文化总监陈正刚则说:“一切交由律师处理。”
通奸赔偿金 多判30至50万
专精家事案件的律师赖芳玉指出,一般通奸案的精神赔偿,金额多半在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曾有判赔100万元的罕见案例,“但没见过判赔800万元的”。
至于法官将来判决金额会有多少?赖芳玉表示,因为潘越云是知名歌手,潘夫从事艺术品买卖,法官会参酌双方社经地位、收入及受害程度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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