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星陈奕迅(Eason)父亲、房屋署前总屋宇装备工程师陈裘大因贪污受贿150万元,被判监6年。患肝癌的他获长子陈泽迅捐肝救命,等待活肝移植手术,他恳求减刑,但昨遭驳回。上诉庭指陈裘大的贪污证据确凿,罪行极为严重,若健康情况恶化,必要时可基于人道理由向特首呈请要求减刑。
陈裘大上诉减刑被驳回 |
上诉庭副庭长司徒冕开庭宣读判决结果,并颁下书面判词,坐在犯人栏内的陈裘大(63岁)叹了一口气,手执判词,带失望神情,随惩员步入羁留室。次子陈奕迅并没有现身法庭,晚上与妻子徐濠萦前往亚洲国际博览馆观赏冰岛歌手Björk演唱会;而兄长陈泽迅却来得太迟,抵达时已散庭。
陈奕迅:尊重裁决
Eason经理人陈家瑛昨透过电话称陈奕迅尊重法院决定,她说:“Eason知道结果后,也没有很失望,因为他都知道不是一定成功,不过他是孝子,明知爸爸病重,当然想爸爸提早放出来,现在不行,他会尊重裁决。”
陈奕迅与妻子徐濠萦,昨晚往观赏冰岛歌手Björk的演唱会 |
副庭长司徒冕在判词指出,陈裘大现于玛丽医院羁留病房接受治疗,最新医疗报告指他适合进行肝脏移植手术,儿子愿意捐出活肝;陈的健康情况差是不幸,但他开始贪污时已知患病,故不构成减刑因素。司徒冕引述终审法院就“一代贼王”叶继欢案的判词,重申在处理严重罪行刑期时,犯人的健康理由绝少构成减刑基础。
副庭长指,陈裘大的罪行极为严重,主动向承建商索贿款,利用职权达其目的,考虑公众利益、贿款金额及7名行贿者,为不同目的进行贿赂,故法官将部份控罪的判刑分期执行,原则上没有犯错。副庭长表示,实在难以想象有更明目张胆的公职人员贪污案。
陈裘大被指于00年11月至01年8月间,接受150万元贿款,他于06年11月重审后被裁定9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成立,判监6年,预计09年中服刑期满。
陈被诊断患肝癌,将于3月进行活肝移植手术,手术由已故艺人“肥肥”沈殿霞的主诊医生、港大医学院外科学系讲座授卢宠茂操刀。
案件编号:CACC47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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