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你比其他的同学幸运,跟他们还联络吗?
黄:和好朋友都有联络,他们也都在接戏。这个行业不是说工作时间长,实践经验多就越红,有人一部戏就成名,但并不表示他就比别人好。现在很多人都说我是同学里发展最好的一个,其实好坏现在还根本看不出来,娱乐圈有太多的不定因素,因此才更刺激。很多人一夜走红就如炒股一夜暴富,有娱乐圈如果太规律了,可能就不好玩了,特别像我们现在这个年纪,要再过10年才会有定局,现在大家都一样。
《明星》:至少你比他们多了《功夫》!
黄:而且《功夫》里,我一直不觉得自己发挥很多。我说实话,开始出演这部电影,我抱的希望不是很大,片子是好片子,但我的表演发辉不是特别多,现在我也从来没有因为这部电影自我膨胀过。我也一直反反复复强调,自己只是参与、做了一次尝试。我一直没把自己当明星看过,《功夫》也不是代表我的代表作,代表作现在我也没有,希望将来可以真正有一部代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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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圣依是“娱记”出身
黄圣依出道一年多,开名车买豪宅,却被媒体踢爆《金色年华》一集片酬只有8000块,却大牌架子十足。
面对这样的传闻,黄圣依直呼冤枉,“这个新闻肯定不属实。香港媒体的评价都很毒,不过我倒觉得无所谓,别人怎么说就怎么说,我只关心跟我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他们讲我的那些话也不会让我少些什么,回应了反而不好
黄圣依如此表态倒是让记者只叹她心态好。黄圣依却将这一切归结我自己也曾是“娱记”出身,“我也做过娱记。在上海念高二时,周末就做娱乐记者,做了半年,还采访过郭富城,当时好像是为了《雷霆战警》,也到北京过采访周华健,上海很多娱乐记者我都很熟,很多升到很高的位置,现在都很维护我。”
独家专访黄圣依:我要自由我不怕他们
撰文 本报记者 毛国莉
摄影 本报记者 姚希纯
决裂已成事实,麻烦仍将继续。
不是问题女孩的黄圣依,是最近数月以来娱乐圈最大的话题,也是一手捧红她的经纪公司星辉最大的麻烦。
几天前,麻烦似乎有结束的迹象:黄圣依方面坚称双方代理合约10月10日自动解除。但随着星辉公司一纸声明将矛头对准了黄圣依接下张纪中新片《碧血剑》,更对外宣布黄圣依仍然还是公司的艺人,双方关系再度恶化,萦绕在这一事件上的阴云也是散又复聚。
无独有偶, 十多年前周星驰与将自己带入电影圈、对他有提携之恩的李修贤“反目”,只因当初的星仔不肯低酬接拍李修贤的戏,与恩师决裂后背负外界“忘恩负义”罪名,虽然这些已经成为香港电影得陈年往事。如今,“星爷”自己一手捧红的黄圣依铁了心要决裂,不知,星爷做何感受?
黄圣依究竟还是不是星爷的人?她到底能拍成金庸武侠大戏吗?她又为何如此坚决与一手捧红自己的公司恩断义绝?是炒作?是被炒作?最近以来很少开口的黄圣依,接受了本报的独家专访,也许透过当事人的话,我们可以看得清楚一些。
现象·“星女郎”现在是自由的
下午5点半,黄圣依如约而至,陪同她前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之前被媒体报道为一直为其撑腰的绯闻男友——新索唱片制作部主管缪森。
来之前,她因为首次被安排进《碧血剑》组练剑,很久没拍摄动作片,一个下午下来累得不行。不过,她说这部剧对她意义重大,“这两个月共接到了20多个本子,一些小制作的我觉得不够有力度,权衡之后接下来这部戏,也是想证明一些东西,尤其是对星辉方面,我要告诉他们,我和剧组是不受威胁的。”
在黄圣依看来,与星辉的解约按照法律程序已经于10月10日正式生效。星辉公司不这样认为,他们甚至追究了黄圣依接下新剧《碧血剑》剧组的责任。“9月份已经将解约函文传真给了他们,现在之所以发声明,其实不是恐吓我,而是要恐吓第三方——就是找我拍戏的剧组,不仅指《碧血剑》,还有很多将来跟我合作的剧组。这些都挺没有意思的,到现在为止他们还是没有新的东西出来,声明对我没有作用。”
解约·“星辉违法,我不会被吓退”
现在的情况是,黄圣依方面坚持认为10月10号已经自动解约,虽然星辉公司不承认。 在这个解约事件中,有一个名词叫自动解约,为什么可以自动解约呢?
黄圣依解开了这个答案。原来,在当初签的合约中写明一条:只要双方一方提出解约,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可自动解约。更深的情况是,双方本来是一种代理合约——我委托你代理我得演艺事务,任何一方都可以中止合约,“不光是我能提出解约,对方也可以提出中止,现在只是因为我提出来,他们不答应。我给了对方合理的时间,现在时间已到,当然就可以解除合约,目前只要再整理一些双方的材料。”
可是,星辉这种久经沙场的公司,怎么会没有签死约?要知道,捧新人只签代理约是一件很吃亏的事情。
黄圣依也不明白,她猜测对方当初有顾虑,怕捧她不一定就能红,所以选择代理约,一旦解约不必负责。她还透露了一个令人吃惊的内幕,“其实他们经纪公司在内地根本就是违法的,内地办经纪公司除了要有经纪人执照,还要在内地注册,他们既没经纪人执照也没在内的注册,我所有的事情都是在香港去办,而我95%的工作都在内地”。
《明星》:你真有自信可以恢复自由身吗?
黄:咨询了很多国内的法律专家,都说可行,还找过香港律师,知道符合香港法律,才决定公布于众。
《明星》:公司发声明目的是不是仍不愿放弃你?
黄:我不觉得!事到今天,我相信他们出于很多原因要这么做,但绝对不相信是为了挽留我,出了这么多事情,大家彼此都看得很明白。
观点·她说自己从来没怕过他们
拍完《金色年华》之后,黄圣依给自己放了一个悠长假期,躲到了马来西亚小岛上。“我现在很轻松,这一年以来从来没这么开心过,也没什么太多可想得的。” 解约事件让我们不能不联想到周星驰当年与李修贤因为片酬问题反目,他被指“忘恩负义”,现在看起来,黄圣依事件是如此的“雷同”,“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当初发生什么,如果是公司让我拍什么东西,价钱其实都没所谓,但我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不是为钱,而是公司好多做事的方式弄得很不开心。” 但是此前的合作是非常融洽的,这种不开心又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黄圣依告诉记者,是年初那个众所周知的服装代言事件,“从头到尾都很不开心,公司全部责任推给我,客户要告我,公司却不管,我病得非常严重,香港公司三天两头打电话来追究责任,当时就特别寒心,他们一点没有人情味,遇到事情就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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