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2日 娱乐频道最新文章 娱乐频道最新文章

“四川芬达”道歉求谅解,承诺“直播收益全赔偿”,杨坤拒绝撤诉

2025年5月2日,网红“四川芬达”发布了一条意外的道歉视频。视频中的两名年轻人面对镜头深深鞠躬,表示:“我们哥俩不是网络施暴者,只是模仿您而已。”他们口中的“您”指的就是歌手杨坤。这是他们第三次公开道歉,但这次他们抛出了“杀手锏”,承诺将所有涉及杨坤的直播收益全数赔偿,并恳求道:“奢求杨老师给我们留口饭吃。”

然而,杨坤的回应却把这场“求和”变成了单方面的喊话。早在4月24日,杨坤就已经在社交平台上发表长文明确表示:“我不会撤诉。”他的话语中充满了失望:“他们口口声声说道歉,转头却继续恶搞我,甚至利用舆论进行道德绑架。”杨坤坚持认为,如果这么轻易原谅他们,将来会有更多类似的事件发生,自己的尊严在哪里?

这场风波早已引发广泛关注,看似是一起普通的明星维权事件,却意外引发了关于“模仿的边界”的全民讨论。网友们分成了两派:一方痛批“四川芬达”该遭报应,“靠丑化别人赚钱就该付出代价”;另一方则认为“小网红生存不易,杨坤为何要赶尽杀绝?”

回到2024年,那个时候,“四川芬达”还只是短视频平台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主播。直到他们开始模仿杨坤,穿上紧身裤、尖头鞋,模仿他标志性的沙哑嗓音,甚至连杨坤在《中国好声音》中的“32场演唱会”梗也被精心复制。起初,网友们觉得这对模仿者令人新鲜:“这俩人简直比杨坤还像!”

然而,随着流量的上涨,“四川芬达”逐渐变得越来越过分。他们给杨坤起了侮辱性的外号,像“拉不拉坤”和“黄焖鸡米坤”,还把杨坤的歌词“他们朝我扔泥巴”改成“扔白菜炒盘菜”,并在直播中表演夸张的动作,背景板上还加上了《中国好声音》的LOGO。更荒谬的是,他们虚构了一个“阿坤”角色,嘲笑道:“就你这音乐让中国流行乐倒退15年!”

杨坤的粉丝们很快就不干了:“这哪是模仿,简直是人身攻击!”甚至连路人都看不下去:“原本以为杨坤心眼小,看完视频才知道他告得太晚。”

最初,“四川芬达”一口咬定:“我们从未提过杨坤的名字!”但如果他们了解一点法律常识,就会知道,哪怕不直呼其名,只要公众能够明确联想到某个特定人物,且内容带有贬低性质,就有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他们的表演显然是故意丑化杨坤的形象,导致杨坤的社会评价受损,这显然是违法的。

这并不是娱乐圈第一次因模仿而闹上法庭。2024年,王宝强曾起诉模仿者“王宝弱”索赔650万,最终对方只能举身份证道歉销号;2015年汪峰也赢得了对模仿者丁勇的诉讼,法院判定“未经许可商用肖像即侵权”。因此,模仿不是可以肆无忌惮的。

有些自称“草根”的网红开始发现,似乎只有通过极限突破,才能快速破圈,成为大网红。他们坦言,直播收入微薄,仅仅是“养家糊口的打赏”,甚至自嘲自己像小丑一样装疯卖傻。“黑红”路线,正是如今短视频生态的一个缩影,越出格就越能吸引流量,但代价却是踩中法律的雷区。

无论是网红还是其他行业,卷得越厉害越好,但必须合法合规,不能丢掉道德与法律的底线。杨坤的态度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他这些年口碑并不好,常常因各种风波遭到网友的调侃与质疑。近年来,杨坤的事业陷入低谷,2024年演唱会门票滞销,公众讨论的焦点更多集中在他被模仿的段子上,而非他的音乐作品。

他时常站出来回应争议,但效果微乎其微。2024年底,杨坤团队曾通过平台投诉要求“四川芬达”下架视频,但对方不仅不收敛,反而发布了更多争议内容,甚至借着被封禁的新闻涨了50万粉丝。更令杨坤失望的是,对方在4月11日道歉之后,立即发布新歌《你礼貌吗》,其中的歌词“说好的拿泥巴种荷花”被认为是在暗讽杨坤的代表作《扔泥巴》。

杨坤在长文中写道:“这不是道歉,而是二次伤害。”他之所以坚决抵抗,就是想为行业树立一条明确的红线:“我支持创意二次创作,但坚决反对把伤害当作流量密码!”

不论这场官司结果如何,它已经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四川芬达”的账号粉丝数从36万暴涨至86万,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漫天的骂声;杨坤虽然赢得了舆论支持,但也被贴上了“得理不饶人”的标签。

法律界人士预计,这起案件将成为“模仿侵权”案件的标杆,明确“合理玩梗”与“恶意丑化”之间的界限。平台方已经开始采取行动,下架了33条争议视频,并多次限流“四川芬达”的账号。未来,靠擦边内容博眼球的网红们,可能不得不重新思考自己的生存之道。

在“四川芬达”最后一次直播时,网友留言:“你们真不怕被告吗?”有网友调侃道:“告赢告输都赚了流量。”这场风波,让人感慨:“我们笑过,骂过,但谁还记得杨坤曾经是个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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