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艺人谢霆锋被裁定串谋与警员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律政司不满二人的判刑过轻及不合原则,申请复核刑期,但法官卫以宽18日指妨碍司法公正有轻重之别,要判刑一视同仁的看法未免“太过简单”。他又维护年仅22岁的谢霆锋,指司法制度应仁慈对待年轻初犯者,入狱属最后的选择,故坚持二人的判刑没问题,谢霆锋免过牢狱之苦。
律政司有可能再上诉
律政司可在28日内决定是否就法官维持原判的判决,上诉到高等法院。律政司消息人士称,律政司内部认为刑期犯了原则错误,必须上诉到底。代表谢霆锋的资深大律师清洪则认为,现阶段不容谢霆锋担心与否,也没必要估计律政司下一步行动;谢的另一名代表律师张雅棣则表示,即使上诉到高院,也不惧怕。
谢霆锋18日在庭上获悉维持240小时社会服务令的原判后,面红耳热地凝视地板,轻轻呼出一口气,其母狄波拉则双手合十作感谢状,喜极而泣。复核刑期落败的控方离庭后表示,会深入研究判辞及与上级商议,暂仍未决定是否上诉。
法官称谢霆锋真心悔改
法官卫以宽宣布维持原判的主要论点,是认为谢霆锋十分年轻又无犯罪纪录,应给予机会。他指司法体系中有完备的原则,包括任何年纪的初犯者,应尽量不判予收监;条例中也指明,除非无其他判刑方法,否则不应判予16至21岁的青年罪犯入狱;又直言“入狱是最后的选择”。谢霆锋犯案时刚刚21岁。他说青年人在成长时期,有待汲取人生经历,故对青年犯罪较仁慈,相反法庭对成年犯罪的容忍度较低;又指谢霆锋在等候宣判时曾入狱,亲尝过狱中滋味,短的刑期对初犯的青年,已是极大的警诫。
至于控方指谢霆锋并非真心改过,卫以宽并不认同,他认为谢霆锋是真心悔改,并指他曾对社会作出贡献,例如一名患病歌迷的母亲,曾作证称谢霆锋曾私下探望其重病的女儿,便可见一斑。
控方又指谢霆锋滥用名人身份,犯案罪加一等,应重判,但卫以宽认为出名与否,不会对被告构成利弊,不应因此重判。他又指谢霆锋在案中角色被动,顶包司机成国定才是事件策划者,谢霆锋的刑责较轻。
王菲被问及谢霆锋一事默不作声
18日中午4时许,穿上松身运动上衣配百褶裙的王菲,步出电影公司,记者立即上前问:“霆锋今日司法复核,你有没有同他联络过,担不担心?”不过王菲充耳不闻,登上早在等候她的车辆,火速离去!王菲虽然全程默不作声,但面对记者并没黑面,可见心情不俗。
记者随后联络上她的经理人陈家瑛,问及谢霆锋复核刑期维持原判一事,她说:“其实整个过程我都不清楚,后来有人同我讲,原来是由同一个法官再判,结果再判又说没事,这样真是浪费时间!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没理由搞成这样,我觉得这样对当事人好不公平,整日提心吊胆,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当事人事业或私生活都造成好大心理压力!”(陈美莉 王嘉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