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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龙与梅艳芳都有接触女星,鼓励她勇敢面对事件,报警将幕后黑手绳之于法。 |
千龙新闻网讯 据《联合晚报》报道,被逼拍裸照女星在演艺界两位“大哥”和“大姐”级艺人成龙及梅艳芳的劝导下,考虑要挺身而出,为自己讨回这10多年来所受的委屈和耻辱。
香港报章报道,女星自从本周三《东周刊》出版,看到自己当年被绑架在逼迫下的裸照刊登后,一直躲在家中不停哭泣,情绪几乎崩溃,不露面、也不接听任何人的电话,令到一群好友非常担心。
直至昨日演艺界齐声谴责《东周刊》,她感受得到支持,才愿意接听个别亲密好友的来电慰问。
据了解,成龙与梅艳芳均接触女星,鼓励她勇敢面对事件,报警将幕后黑手绳之于法,而女星目前正考虑要向警方和盘托出真相。
报道也说,在裸照未被杂志刊登前,曾有人意图勒索受害女星,声称若不肯满足要求,便会将相片流传出去,疑因受害女星不甘就犯,才导致事件发生。受害女星身边的朋友均对事件感到极度愤怒,除对女星加以慰问外,都鼓励她勇敢地站出来报警。
另外,香港法律界人士都认为,受害人如果不出面,是很难构成刑事诉讼案。
针对《东周刊》报道,受害人是否应不应该挺身而出举证,港法律界人士都说,受害人是可循民事控告这本周刊毁坏其名誉及心身创伤,可要求赔偿损失。
本身是律师的立法会议员郑家富指出,当局若要刑事检控《东周刊》有一定困难,因为有关方面要证明相片的真确性、女事主当时是否被暴力强迫拍摄、周刊是否与拍摄者有利益关系,他说:“最重要是女事主是否愿意挺身而出举证。”
法律界人士谢连忠称,只要周刊获得相片拥有者批准,周刊便可刊登这批相片,毋须负上刑事责任。他并称,现行法例并无规管从网上取得有关裸照,甚至将裸照传递予他人的行为。
据悉,女星与好友分析后,曾考虑两个做法。
一是不理会报道,或离港一段时间,待事件平淡。
二是报警,但女星担心报警便会将事件公开,严重影响她的星途,而她尚有合约在身,包括到大陆登台等,可能难逃毁约命运,因此一开始并没有打算报案。(陈秋华)